浅述如何制止腐败黑手伸向教育近年来,教育乱收费已经加大了人民群众教育费用支出,特别是广大农民与城市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教育费用负担更加沉重。虽然有相关政策出台,也有相关部门治理,但是每次风头一过,又有抬头之势,成了一颗久治不愈痼疾。一些学校与老师为了躲避上级检查,捞取不义之财,可谓是绞尽脑汁、想方设法、瞒天过海。这使得教育乱收费情况越来越复杂,头绪越来越多,我们只有在认清学校乱收费手法基础上,方能采取更有效措施与方法,制止这双腐败“黑手”伸向教育。 1教育乱收费现状近年来,一些学校违规收取费用方法不断翻新。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种类: “分散收取、实施”法。即为了应对物价检查与不引起学生家长强烈反映,就把超出收费标准大额收费分成若干小分,交由老师或班干部分时、分期、分年收取与保管。如书本、作业本、试卷、班费等以前由学校统一收取,现在这些费用交由学校财务以外人员收取,或入账或不入账。 “逃避监督”法。即学校为了逃避上级及各部门监督,就错过每学期开学这一时段,提前在上期未或当期开学一段时间后收取费用。 “人员替代”法。即换用非学校人员进行学校收费(代收)之实。如学生在校交纳保险费,政策规定不准学校强制收取(代收),学校就与保险公司联手,提供地点与人员方便,与学校其它收费时一并搭车收取。 “提前、推后执行”法。即在收费标准提高或降低时,收费许可证换发前后,或在收费项目未审批时,提前或滞后执行收费标准。 “变相收费”法。即在收费项目被取消后,为了达到收费目,变换手法与方式,借他人之手以达学校收费目。 “假借民意”法。国家实行“一费制”等制度后,学校便不得随意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等书籍。有学校为了继续能在征订教辅、报刊杂志过程中吃到回扣等好处,便统一印制教辅、报刊征订明白卡,授意学生带回家,由家长在指定地方签字并带回学校,算是家长同意,遇到物价检查时,便拿出来作为民意证据。 “相互抵消”法。即学校在收费时不开票,对外支出时也没有支出凭证,收入与支出等量冲销,买卖两清,不做账面记录。如学生学籍卡费、毕业证费、出入证费,按规定属于取消项目,办理这些证件,费用从学(杂)费中支出。但一些学校为了向学生重新收取,又不想留痕迹,就不给学生开收费票据,向办证部门交款也没有收据,最终收支两清,不留账目,给检查带来困难,留下死角。 “账外建账”法。近年来,随着社会力量参与办学,这些学校出现了两个账本,甚至多个账本,即符合政策收费,入在学校正规账上,以应付上级检查时用,而另外一部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政策收费就记在社会化力量办学账上,或者在学校财务人员之外另找人员,另立一套账本,甚至连账本都没有,只是口头记账或简单几张别人几乎看不懂纸上记账。 “超额利润”法。即通过虚报价格或以次充好向学生收取超过实际规定价格或价值财物。如学校发放作业本、教辅、试卷、学具、文具等,按规定实结实收,即在外买什么价,卖给学生也什么价,实际上批发商卖给学校(教育主管单位)价格比学校与学生结算价格低。换句话说,学校在这些项目上,多收了学生费用,而这些原本是要优惠与让利学生。 “少予多取”法。即发放(或服务)学生财物(或价值)比学生实际得到财物(或价值)少。如学校发放作业本、学具、报刊杂志、文具等,发放实物数量比结算实物数量少,或发放实物质量
浅谈如何制止腐败黑手伸向教育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