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教师职业道德原则与规范教师在许多人眼里是一个备受尊敬职业,而教师伟大不仅是因为教师肩负着传授知识、播种文明神圣使命,更在于他们优秀品质、良好行为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如何做人。而这一切都是以教师具有高尚职业道德为基础。教师职业道德作为关于教师职业精神与基本要求思想体系,总是蕴含着对教师职业言行基本原则与规范,这样原则与规范既不同于一般社会道德原则,也不同于其它职业道德原则,它是教师这一职业所特有。它们各自不同主要在于: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职业所具有最一般、最普遍根本要求,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调节与评价教师一切教育行为根本准则;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则是教师在职业态度、情感与行为等方面所应遵循具体标准。一、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教师道德教育基本原则是调整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一切道德行为根本指导原则。它统帅着教师道德教育全部规范与范畴,是衡量与判断教师行为善恶最高道德标准。(一)教书育人原则教书育人之所以成为教师职业道德原则,是教师职业特殊性所决定,也是古今中外许多教育家一直所强调。首先我们要要认清是教师虽以教书为职业,但其目并不仅在于教书,而在于育人。而教书之所以能育人,主要是由于书中有科学、有经验、有知识,蕴涵着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现实观念、历史传统等丰富教育资源,能够使学生受到多方面教育。其次是对育人要有全面认识,在教书育人中,所育之人,应是一个完整之人,它不单指对人思想品德培养,还包括良好身体素质,广阔知识层面等等。(二)乐教勤业原则乐教勤业倡导是教师对从业内在自愿与喜欢以及应有竞业态度,是教师这一职业追求自身育人效益、实现教育社会价值内在保证。同时乐教勤业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两个相辅相成“内源性”条件。乐教基础是爱教,乐教表现特征是勤业。爱教乐教作为一种职业情感,需要教师要通过多方面修养来强化。(三)人格示范原则人格示范对教师来说,有其职业特殊规定性,是教师必备职业品质,同时也是教师自身有效教育学生一个重要因素。它要求教师要在多方面注意良好人格自我锤炼,在实践中保持良好人格示范自觉性与自然性,体现人格示范全面性。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各种道德关系反应与概括,是依据教师道德教育基本原则对教师某一方面道德行为提出要求与准则,是评价教师行为善恶道德标准。它比教师道德教育基本原则能更直接、更深入指导与评价教师教育行为,是教师职业道德体系中具体规定教师行为当与不当行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执教,以德育人所谓依法执教,以德育人,就是要求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要模范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尤其要带头遵守《教育法》与《教师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坚持德法并重,使自己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法制要求与道德要求。首先,教师掌握必要法律知识是其依法执教基础,要做到依法执教,首要任务是学法,了解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教师不仅要懂宪法,还要懂教育方面各种法律、法规。其次,以德育人是教育法规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必须履行责任。每个教师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党与国家教育方针,这是我国教育事业保持正确方向、得到健康发展重要保证。(二)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热爱学生,诲人不倦是教师天职,也是教师必须具备情感品质。师爱是师生之间情感一种常态交流,使教育教学中不可忽视重要因素。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爱是教育基础,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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