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述教育惩戒在赏识教育、关怀教育与激励教育占据教育模式主流当下,谈及教育惩戒,很多老师都避而远之,其因有二。首先,随着独生子女增多、教育规模扩大以及一些不良媒体以偏概全报导,中国当前教育舆论十分不利于教育惩戒开展。其次,中国教育法规定教师不准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老师们对“体罚”理解有所偏差。所谓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行为。教育惩戒有别于体罚,教育“惩戒”中,“惩”是惩罚意思,“戒”是戒除,合起来意思就是通过当前对个体错误行为实施惩罚,从而达到戒除其不良行为目。惩只是手段,戒才是目。教育惩戒强调是通过一些手段或措施让学生个体认识到自己错误,达到戒除目,而惩罚强调是对违规违纪违章学生个体进行处罚,并没有达到教育目――戒除,所以教育惩戒出发点与归宿都是对学生关爱与关怀,其目都是为了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英国启蒙教育家约翰?q洛克在《教育漫话》中认为,教育绝对不能放弃惩罚,没有惩罚教育是“缺钙”教育,是不完整教育。他认为,善与恶、奖励与惩罚是理性动物唯一行为动机,是一切人类因之去工作、由之受指引激励物与约束物,所以也应该用之于儿童。换言之,表扬奖励与惩戒是相辅相成,只是作为不同教育手段在促进教育目标实现。有奖励表扬必然会有惩戒,没有惩戒表扬必将显得教育苍白无力;有惩戒也必然会有奖励表扬,没有奖励表扬惩戒将会显得蛮横粗暴。前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也说:“合理惩罚制度不仅是合法,而且是必要。不惩戒方法,只是对破坏分子有益,如果学校没有惩戒,就必然会使一部分学生失去保障。我个人相信惩罚并无多么大好处,但我坚信这样事实:凡是需要惩罚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这种合理惩罚制度有利于形成学生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责任感与尊严感,能磨练学生意志,能培养学生抵抗引诱与战胜引诱能力。”因此,纵容学生犯错而不采取任何惩处措施老师,必定是不负责任老师。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对学生进行惩戒呢? 毋容置疑,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出现越轨行为,而教育惩戒作为纠正学生越轨行为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当学生越轨行为符合以下四个特征之一,教师就应对其进行惩戒:一是这些越轨行为违反了班级或学校规定;二是在客观上具有一定危害性,如果不给予适当惩戒,不但会影响违纪学生个人发展,还会让其他孩子利益受到侵害;三是要惩戒学生违规行为,是由于学生自身确存在过错或过失;四是本来学生完全有能力控制自己不去做这些越轨行为,却没有约束自己。大多数教师在日常教育中,通常习惯性采用罚站、写保证书、告知家长等形式惩罚学生,但效果往往不如人意,那可以用哪些方法对学生进行惩戒呢? 笔者认为惩戒方式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一是补偿性惩戒。学生缺什么就让他补什么。如对爱吃零食学生,就让他治理吃零食问题,这样既监督了别人,还克制了自己。二是挑战式惩戒。如对经常不交作业学生,可为其设立一个时间段挑战极限,只要这一时间段比上一时间段交作业次数多,就属于挑战成功。这样,既给学生确立一个正面、积极目标让他们去追求,也激发他们内心向上求美本性,比罚抄作业或者当面批评管用得多。三是激励性惩戒。如对违纪较严重学生,可由老师在课余时间带领违纪学生参观纪念馆、学校荣誉展厅等,之后,手写300-500字感想,然后罚该生擦拭学校校牌。这种体验式教育可引发学生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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