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细则前言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民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建设者和库区及移民安置区各级政府和移民群众艰苦努力,至2009年底,三峡工程初步设计任务基本完成,具备全面发挥设计的防洪、发电、航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巨大综合效益的能力。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兴建三峡工程的决策是正确的,是经得住实践检验的。三峡工程建设,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随着三峡工程建成运行,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显露。这些问题,有的是在三峡工程论证和设计中预见到需要在运行后加以解决的,有的是在工程建设期已经认识到但当时难以有效解决的,有的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对三峡工程运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因此,中央在认真总结国内外大型工程运行管理经验及教训后,启动三峡工程后续工作。2008年9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由国务院三峡办,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提出三峡工程后续工作方案,报国务院审批。2009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务院三峡办上报的《关于开展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请示》。鉴于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是一项具有特定目标和特定任务的综合规划,涉及内容多、地域范围广、时间跨度长、政策性强。为指导规划编制工作,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筹协调各类规划任务政策目标及技术要求统一思想认识,2009年4月,国务院三峡办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规划大纲》确定三峡后续工作规划由移民安稳致富和促进库区社会经济发展、库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三峡工程对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和三峡工程综合监测系统和运行管理能力建设五个专题规划组成,还包括三峡工程运行管理体制,三峡水库综合调度与综合效益拓展两个重大专项研究,同时,《规划大纲》提出了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以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为确保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顺利进行,按照国务院三峡办的总体布署和规划工作分工,长江设计院和长江监理公司根据《规划大纲》的有关规定,对“移民安稳致富”和“生态屏障区建设”两部分内容共同制定本细则,作为本次规划设计工作的指导文件。《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十六次全体会议纪要》(国阅〔2008〕97号),《关于开展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请示》(国三峡办呈字【2009】6号)《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全国人大《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峡工程建设期三峡水库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32号),《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等。《三峡水库可持续利用综合规划研究报告》、《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长江三峡工程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长江三峡工程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及概算调整报告》、《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0-2019年)》、《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国家有关的三峡库区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资料等;三峡工程规划设计及水库移民安置等方面的规划、设计及科研成果。,将移民安稳致富与库区生态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转型相结合统筹规划,采取综合措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妥善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生态屏障区建设问题。通过建立社会保障,提高移民受教育水平和劳动市场竞争能力,使其具备适应产业转移、社会转型和身份转换,融入市场竞争的基本能力。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增收,提高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完善库区生态屏障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移民向非农转移,最终实现由特殊群体向普通公民顺利转换,彻底解决移民遗留问题,建设和谐稳定新库区。。、村组界线勾绘及库区生态屏障区范围的划定。2、生态屏障区土地解译。3、基本资料收集。包括各区(县)及生态屏障区自然、社会、经济及资源等资料。4、库区生态屏障区土地生态斑块划分。5、库周绿化带、生态廊道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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