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委托合同甲方: 嘉兴市虹网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齐福路 155 号4楼联系人: 杨美利联系电话: ********** 乙方: 杭州东唐视觉摄影有限公司地址: 杭州拱墅区和睦路 2 号元谷创意园 2-407A 联系人:张云联系电话: ********** 1. 委托事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150 款_ 之商业摄影事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2. 委托报酬创作拍摄费用¥: _15000 _ 人民币模特费合计:¥_ 15000 _ 人民币( 10 小时拍好现结) 共计: _ 30000 _ 人民币开票税点 5% 3. 付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乙方摄影总费用的 30% 作为定金。 、拍摄完成后,甲方需在拍摄完毕当天支付模特的全部拍摄费用。 . 修片结束后,甲方需在乙方交片前支付拍摄,化妆费用共计摄影总费用的 70% 。 、乙方用来收取上述款项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观音桥支行帐号: 1202051709900068162 4. 委托要求 整个拍摄创作时间为_45_ 个工作日,拍摄日期为_2015 年3月 21日_ ,拍摄地点为_元谷创意园 2-407A_ 。 乙方承诺在_ 2015 _年_3_月_ 24_ 日以前通过网络方式把拍摄作品小样( 最长边 800 像素) 交予甲方审核作品的拍摄和后期效果,并甲方完成选片工作 乙方交付的作品电子稿是经过后期修图处理完成的文件_ 150*7=1050 _ 张,以及未经处理的全部原始文件。 作品最终效果经甲方验收审核通过以后, 乙方通过网络或邮寄快递的方式把拍摄作品电子原始数据稿件提交给甲方。 5. 知识产权 乙方对拍摄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拍摄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 甲方和乙方共同享有作品著作权,甲方可在任何商业途径享有该作品的使用权利,乙方享有用于专业发表、参展、评选的权利,乙方享有作品署名权。 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拍摄费用之前, 拍摄作品的著作权归乙方单独享有, 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拍摄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乙方发布作品的时候软文注明甲方商家名称。 6. 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拍摄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拍摄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产品形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拍摄的作品提出后期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甲方有义务在拍摄以前就拍摄要求对乙方进行具体详实的说明; 甲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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