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流程.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7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7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流程一、司法所介绍参加入矫宣告人员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居)民委会成员或所在单位(学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亲属、监护人或担保人。二、核实被宣告人身份(书记员协助执行)。三、书记员宣布宣告庭纪律: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宣告庭的统一指挥,遵守宣告庭纪律;   2、不准吸烟、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宣告活动的行为;  3、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如对宣告庭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区司法局提出; 4、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应当关闭携带的移动电话不得随便走动和进入宣告区;  5、未经宣告庭准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6、对违反宣告庭规则的人,宣告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其退出宣告庭或经上级准许,提请公安机关予以罚款、拘留。四、全体起立听取社区矫正入矫宣告。五、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告以下内容:(一)、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二)、社区矫正期限;(三)、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1、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变更居住地。社区服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地,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区司法局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地不得超过一个月。2、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2)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3)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4)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5)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6)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3、缓刑、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其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作出撤销缓刑、假释裁定:(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4、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决定:(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6)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7)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8)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流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7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相惜
  • 文件大小25 KB
  • 时间20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