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桥镇人民政府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一、部门主要职能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二、部门收支概括(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551176元。(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855117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1532元,公共安全支出0元,教育支出0元,科学技术支出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925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3850元,节能环保支出0元,城乡社区支出0元,农林水支出0元,交通运输支出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元,金融支出0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486544元,预备费0元,其他支出0元,债务付息支出0元。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8551176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540176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0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5000元。(二)“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8000元,其中,公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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