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经营者姓名)住所(经营场所)该住所(经营场所)属所有,同产意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该住所(经营场所)属经营性/住宅用途。权镇(区)府、村(居)委会盖章证年月目明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并对该经营场所房屋安全承担责任。责产权人签字或盖章:任承诺全体投资者承诺对该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承担责任。投资人签字或盖章:注:1、个体工商户、冠镇区名的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直接以经营者、投资人的名义办理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2、住所、经营场所为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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