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衡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doc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1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衡阳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主体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戒毒(康复)执行工作的通知》(禁毒办通〔2018〕15号)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小组1、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界牌园区主任或党工委书记任组长。2、派出所、民政、卫计、司法、人社、团委、妇联等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分管政法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需要至少配备1名禁毒专职干部,按照辖区实有吸毒人员数3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由社区戒毒专(兼)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组成。社区戒毒适用对象1、对吸毒成瘾人员,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并出具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送达本人及其家属,通知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设立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2、社区戒毒的期限为3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3、社区戒毒的执行地点是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4、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具解除社区戒毒(康复)通知书并在期满解除7日内通知执行地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同时将解除相关信息及时上传至全国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吸毒人员数据库。社区康复的适用对象1、对因阿片类毒品成瘾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责令其接受3年的社区康复。被责令强制隔离戒毒2次以上人员责令其接受3年的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工作流程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到社区戒毒人员由决定公安机关负责送到执行地报到,社区康复人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社区戒毒(康复)办公室、执行地公安机关和家属在出所日接回到执行地报到。乡(镇)人民政府、界牌园区在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报到之日与其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明确具体管理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协议应承担的责任。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无正当理由15日逾期不报到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应当在其报到时限逾期后3个工作日内制作《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报告》,通报作出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决定的公安机关以及执行地公安机关,由执行地公安机关将超期未报到人员信息上传至全国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吸毒人员数据库,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查控,查获地公安机关可对其依法作出处理。对未按期报到的社区戒毒人员,可以由查获地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签订协议书1、告知其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后果2、与其签订戒毒协议3、落实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开展跟踪服务管理工作定期检测(一)应由派出所具有吸毒检测资质的民警担任此项工作1、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第一年每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二年每2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三年每3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共计22次。2、社区康复人员的检测第一年每2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二年每3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第三年每6个月检测不少于1次,共计12次。(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根据检测结果如实填写《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吸毒检测记录表》。(三)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检测次数内进行不定期抽检。(四)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因外出等原因推迟检测或漏检不超过3个月的,可以采取毛发等生物样本检测方式进行补检,及时发现有无复吸毒品行为。对于流入外地、未变更执行地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执行地可以委托流入地公安机关协助进行吸毒检测,流入地公安机关应予以协助,并在完成吸毒检测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反馈执行地公安机关。对于逃避或拒绝接受定期吸毒检测或者抽检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公安部吸毒检测程序规定》进行强制检测。对于初次逃避或拒绝检测、第二次逃避或拒绝检测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办公室应当制作《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规行为告诫书》,进行书面告诫;对于第三次逃避或拒绝检测或者强制检测后结果为阳性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构应当制作《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报告》,自认定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重违反协议起24小时内通报作出社区戒毒(康复)措施决定的公安机关以及执行地公安机关,并由执行地公安机关将该文书上传至全国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吸毒人员数据库。定期帮教、劝诫1、由专(兼)职戒毒工作人员和社区民警承担此项工作。2、定期在社区开展面向社会和社区戒毒人员的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发现社区戒毒人员有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其他轻微违法行为、有复吸毒品倾向时,须及时予以劝诫。在开展帮教、劝诫工作中应注意方式方法,注意对戒毒人员及家

衡阳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规范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338909****
  • 文件大小40 KB
  • 时间2020-07-31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