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教学目标与要求理解并掌握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轨迹和一般规律、经济法产生发展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法学基础;学会运用经济法的比较分析。重点、难点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轨迹和一般规律经济法产生发展的经济基础经济法产生发展的社会基础经济法产生发展的法学基础经济法的比较分析一、经济法产生发展的轨迹和一般规律(一)关于经济法产生的涵义1、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律规范的产生2、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的制定3、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部门的形成(二)关于经济法产生的不同观点1、经济法是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才产生的2、近代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但并不否认“市民革命以前的经济法”的存在。3、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经济法也就产生了,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经济法形成为一个新的法律部门。4、作为独立部门法的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在以上观点中,以第一种为宜。(三)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1、《谢尔曼法》是经济法的最早法律形式。2、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德国对卡特尔采取的扶持政策;大战期间采取的战时经济统制政策;大战结束后,又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律用以对付困难的经济局势。这种确认国家对私人经济活动可以直接进行干预的法律现象,被后人称之为“经济法”。(四)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1、社会主义国家最初的经济法,根源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和对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传统的民商法满足不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要求,于是出现了专门的经济法律。2、捷克斯洛伐克于1964年颁布了《经济法典》,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的经济法典。3、中国经济法的产生(1)中国经济法的产生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是随着公有制的确立和对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而逐步形成的。(2)中国经济法是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而逐步完善的。(五)经济法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1、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的出现表明,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这“一定阶段”和“必然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有所不同。2、在资本主义国家,“一定阶段”是指出现垄断和限制竞争之后;“必然性”是指私人垄断资本与国家政权结合的趋势。3、社会主义国家则稍有不同,表现为:“一定阶段”是指社会主义政权和公有制的确立,“必然性”是指社会主义国家天然具有的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国家管得过多,故经济法的行政色彩较为强烈;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主要实行宏观调控,放开市场,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所以经济法反映了国家管理和协调市场经济关系的趋势。4、东、西方国家的经济法,就其历史进程而言,一方面是对民法的延伸、补充和发展,另一方面是对行政法的延伸、补充和发展。即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发生一定的交叉。二、经济法产生发展的经济基础从经济角度考虑,生产社会化和“市场失灵”(或市场存在缺陷)是经济法产生发展的主要原因。而市场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由于生产社会化,经营者通过资本积聚和集中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少数大企业具有雄厚经济实力并取得市场支配地位。之后这些企业采取垄断、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使市场调节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市场障碍)2、产业革命后,科技和生产力快速发展,经济部门、行业和产品不断新旧更替,竞争更加激烈。许多行业所需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有些需要进行较长时间的前期研究开发,短期内无盈利,甚至有失败和赔本的风险,私人投资者望而却步。(市场的唯利性)3、产业革命引起生产高度社会化和垄断企业形成后,市场调节的被动性和滞后性的后果也十分严重了。企业规模扩大并形成垄断后,出于对超额垄断利润的追求,加上市场信息不足和滞后,造成生产过剩和产品大量积压,导致企业的亏损和破产;由此影响市场的供求关系,引起其他行业和经济部门的连锁反映,甚至引发经济危机和社会动荡。(市场的被动性和滞后性)三、经济法产生发展的政治基础从政治角度考察,国家出面干预(或协调、调节)经济的客观必然性,是导致产生经济法的客观必然性。1、针对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情形,它们妨碍自由和公平竞争,构成市场障碍,使市场机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所以,国家介入经济进行调节时,以国家强制力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以及其他各种不正当竞争,以排除市场障碍,使市场机制恢复其应有的调节机能。2、针对市场机制的唯利性,国家介入经济后,以其拥有和可支配的资产参与投资经营,以促进那些对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总体利益与长远发展关系重大,而民间投资不愿进入的行业、产品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借此以直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3、针对市场调节作用的被动性和滞后性,国家应随时调查了解全社会及各部门、行业、地区的经济和市场行情,掌握各种经济数据和信息,作出科学分析和预测,或拟订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规划或计划,指导社会投资,影响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等社会再生产各环节,并通过制定和实施各种经济政策,运用税
杨紫煊《经济法学》第四版讲义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