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县医闹现象调查报告近年来,不少地方医患矛盾凸显,且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尤其是“医闹”现象的出现,给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给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障碍。当前,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医闹”问题,值得各地深思。一、 XX县“医闹”的现实情况近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全县20家医院医疗投诉、纠纷数量呈不断上升趋势,特别是各种医疗纠纷的解决难度较以往明显增大,理赔金额越来越大,闹事场面越演越烈。经调查统计,XX年以来,该县县直医疗单位共发生医疗纠纷21起,累计赔偿各类费用万元,其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件,经过“医闹”,以“私了”方式解决的有19件,暴力索赔在医疗纠纷处理中所占比例高达%。全县有%的医院出现过病人及其家属用暴力殴打、威胁、辱骂医务人员;有%的医院发生过因病人对治疗结果不满意,聚众在医院内围攻 ;有%的医院发生过病人去世后,病人家属在院内摆设花圈、烧纸、设置灵堂等。二、 “医闹”的原因分析一是部分患者认为“医闹”有利可图。“不闹不赔,一闹就赔,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现实情况中,80%以上的患者及患者家属在出现医疗纠纷之后,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认为走法律途径不但慢,而且最后不一定能得到理赔,而利用“医闹”来解决问题,不仅快捷,而且有利可图。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尽管医院及医生尽力而为,但有些家属不理解或假装糊涂,不惜闹大医患纠纷。二是部分医务人员沟通能力不够。医疗服务是一种特殊的服务,其特殊性表现在高科技、高风险、病人个体差异大、医疗过程不确定性因素多,以及过程与结果往往不成正比等方面。医疗行为既有可能好于预期,也有可能大失所望。部分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存在与患者家属沟通不够、解释不清的情况,导致患者家属对疾病的治疗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三是个别媒体对医疗纠纷报道不够客观。部分媒体由于缺乏对医疗工作高风险和局限性的理解,片面地将医患关系理解成商业流通中的消费行为关系,对医患矛盾的加深无形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甚至有的媒体一边倒地站在医院的对立面,一旦出现医疗纠纷,先入为主地认为是医院及医生的责任。医生只要一解释,立刻就被舆论所淹没,导致不明真相的群众认为患者死亡原因就是医疗事故,就是医生失职。四是政府管理缺少必要的保护措施。当前,国内医疗行业和医药行业混乱,药品价格不合理、收费不确定和医疗分工不合理让医患矛盾进一步激化。然而现实中,患者往往会把矛盾最终发泄到医院和医生身上,医院和医生成了“替罪羊”。此外,医疗卫生主管部门职责淡化,没有建立起有效的诉前解决机制,医患之间一旦发生纠纷,处理不当也极易引起“医闹”。三、思考对策医患沟通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患者三方共建、理解和信任。只要善待患者,加强沟通,设身处地地为患者着想,为患者提供温馨、细心和耐心的服务,就会赢得患者对医疗机构的尊重和认同,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医患关系。1、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责任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努力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根本措施。当前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基本矛盾,是群众越来越高的卫生健康需求与医疗服务的供应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集中表现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医患关系不和谐,医患矛盾、医患纠纷甚至产生“医闹”是这一矛盾的具体体现。尽管目前绝大多数医疗机构是公立医院,但相当多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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