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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表.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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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表.doc东莞市工待遇一览表级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M)伤残津贴(木人工鱼)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木人工资)•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鱼)共计(单位;个月) 2790%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若解除劳动关系的,则可按前项标准计发10年1542二2585%1439三2380%1336四2175%1233五1870%501078六1660%40864七1325644八1115430九98219十74112工B死亡赔偿标准:1、 丧葬补助金:本市上年社平工资的六个月(社保支付)2、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09年数据计算,约为34万元(社保支付)3、 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配偶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30%,孤儿、孤老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但总和不得高于职工本人工资,该费用由社保支付。注: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2、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4、 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5、本人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算。东莞市2008年4月1口起最低工资标准770元,2009年度社平工资按2008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为1130元。东莞市2010年5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920元,2010年度社平工鱼按2009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执行为1200元执行。东莞市2011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及待遇详细解读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 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伙食补助费第4款1、 标准:东莞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 住院期间。(三) 食宿交通费第4款1、标准: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1)理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 康复治疗费第6款1、 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 辅助器具费第30条1、 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 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 停工留薪第31条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含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一般按其工伤前平均工资计算。2、 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七) 生活护理费第31条1、 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 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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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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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