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之美依笔者看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人性的解放、风俗美和纯净的语言。一、《受戒》的人性之美《受戒》之美首先表现在真诚、纯洁的人性解放。人性的真、善、美从作品的字里行间鲜活地跳了出来。明海与小英子二人的感情发展丝毫未受“戒律”的影响,真诚而自然,他们冲破了“戒律”的束缚,这种“戒律”不仅是佛门的清规、宋明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而且还包涵着封建礼教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羁绊与压抑。明海与小英子冲破“戒律”的藩篱大胆相爱就是人性的解放的明证。这种人性的解放不仅体现在男女主人公的情感发展中,作品中的环境和其他人物也被汪氏赋予了人性解放的色彩。菩提庵既然是庵就该是尼姑居住的地方,可住的却偏偏是和尚。和尚应守清规戒律(这原本毋庸赘言),可菩提庵的和尚却不必。他们想饮酒就饮酒,爱赌钱便赌钱,感到孤寂时也可以找个相好的,直至“还俗成家”。大姑娘、小媳妇跟年轻漂亮的和尚私奔之事时有发生,乡人们也不以为怪。菩提庵的和尚也吃肉并且不瞒人。过年时庵里也杀猪,与一般杀猪不同的只是多了一道仪式,就是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遍“往生咒”。在菩提庵,人性表现出了真实而又普通的一面,不论是口腹之欲、眼耳之娱,还是情爱的渴求,人性在感性和理性上的需求都自然而毫不掩饰地袒露出来。这种毫不矫饰的人性需求给人以真纯自然、健康明亮之感。可以说菩提庵中和尚的人性需求已毫无束缚,完全摆脱了封建伦理道德的影响。我们是不适合用社会的道德伦理的功利标准去评判这种人性解放状态的善恶,因为它已超越了道德伦理的评价范围,突破了简单的善恶观念,它是作家思想中渴望的人性的理想状态。汪氏的渴望我们不难通过小说主人公的情感历程分析看出。明海和小英子摆脱了佛教戒律对于生命自然状态的干涉,由“知慕少艾”而私订终身,但他们的小舟并没有荡进喧闹的村镇之港,而是躲入了江南水乡的芦花荡里。此种构思正是“菩提庵”这个理想国中的人性的理想存在状态。汪曾祺在小说结尾处加了一个脚注云:“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汪曾祺的梦境无非是现代自由意志的生活方式和古典意趣的艺术化氛围的和谐结合,也就是说人性应该在不受压抑的状态下自由自在地存在,这显然是汪曾祺设计的理想国。汪曾祺曾明确表示:“我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挥人身上的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人性的解放。”力排众议刊登《受戒》的《北京文学》编辑李清泉在《关于〈受戒〉种种》中说:“小说以《受戒》为名,实写种种破戒之事,如果不这样写,那人情、人性、人之欢娱又从何表现?我想,这也是它的意义所在。”因此表现人性的解放不仅是汪氏创作《受戒》的动机与目的,客观上也是小说美感的源泉之一。二、《受戒》的风俗美汪氏无疑是公认的风俗画作家,汪曾祺认为风俗是民族情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活中诗情的外化,是抽象的民族情感的具象。他说“我认为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的抒情诗。”显然,他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理解风俗的内涵的。《受戒》是以汪氏的家乡苏北里下河地区风土民俗为背景的,在小说中汪氏常常是淡化了旧社会的悲哀,放大了乡里生活的乐趣,他将种种民俗民情融化在文章的字句中,所以苏北的民风民俗放焰口、歪荸荠、唱薅草歌、挑担藕等等在小说中随处可见、比比皆是。具体说来,如:“县城真热闹:官盐店,税务局,肉铺里挂着成边的猪,一个驴子在磨芝麻,满街都是小磨香油的香味,布店,卖茉莉粉、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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