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养殖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篇一:河道承包合同是市政设施养护合同市政设施养护承包合同甲方: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乙方:杭州西湖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设施名称:西湖区毛家洋港等11处河道设施(市政)养护合同造价:陆拾叁万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整养护期限:2011年5月5日起至2012年5月4日止签订日期:2011年5月3日合同编号:市政河道设施养护承包合同甲方: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乙方:杭州西湖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为了加强河道市政设施的养护,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河道设施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养护范围: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河道养护,具体河道名称和范围见附表。二、养护的涵义本合同所称的市政设施养护指的是日常保洁。三、养护承包方式1、乙方在确定的范围内以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实施养护总承包。在养护期内若遇全市定额调整变化,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处理。2、养护所需材料、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必须符合有关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整,,639844元五、养护期限本次养护期限为壹年,从2011年5月5日起至2012年5月4日止。六、甲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年度考核要求,每月审核乙方上2报的月度养护计划,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审核乙方上报的月度养护工作量报表,并对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月度考查、季度考核和年度考评;2、对乙方日常养护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不定期的抽查;3、按照市、区人民政府或上级部门的指示,在特殊情况及重大事件发生时,可要求乙方对设施进行特殊养护,并协商支付相应费用;4、合同期内,若养护设施范围变化,其养护费用则作相应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向乙方提供有关市政设施养护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和检查、考核办法,下发各类报表样式,健全内业资料;2、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办法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经费;3、协助处理养护工作中与其它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七、乙方的权利、职责与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按照本合同确定的养护设施范围,根据考核情况取得相应确定的养护经费。2、按照确定的养护经费制定年度、月度养护计划,安排日常养护工作。3(二)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乙方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的养护维修作业过程中,应该遵守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条例以及有关规定;遵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规章细则等;自行负责办理养护作业涉及的有关部门相关手续及费用。如果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规章细则而导致各种赔偿、罚款和责任,均由由乙方自行负责。2、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和监管部门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年度养护计划及为保证计划完成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和相应的表格,并应及时报送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和下月的计划。3、为加强管理、妥善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乙方应按投标文件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并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4、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实施和完成合同内容的整个过程中,应该:A、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人员和现场附近以及过往群众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B、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
河道养殖承包合同++承包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