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论文:法治理念与监狱法治化.doc监狱法论文:法治理念与监狱法治化法治作为现代文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基本表征Z—,已经普遍地为人们所接受,并逐步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流意识形态。在当今高扬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旗帜的时候,监狱的活动同样置于法制的调敕之屮,依法治监、实现监狱丁•作法治化,是我国监狱行刑发展的必然选择。监狱既要惩治犯罪、保护社会,乂要充分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既要实施对犯罪人的惩罚,乂要确立并贯彻改造罪犯的根木宗旨。实现上述日标需要从更高的理论角度和更为广阔的社会视野对监狱法治蕴含的价值及其实现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一、 现代法治理念的内涵法治首先“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从西方法律精神和实践看,法治的理性化应当是法律对公民权利与H由的确认与保护,确立法律至上和法律权威的精神。因此,法治具有普遍性的特征。芙国政治学家莱斯利•里普森非常明确地说:“如果一个国家不实行法治,人民就无法有效地保护自己,只能任凭掌权者任意摆布。当一个政府能不以讨论就制定或废止一项法律时;当一个公民被剥夺了为1'1己辩护的机会,不经审判就可以被投进监狱时;当一位法官只能在行政权力的恫吓和阴影屮进行审判时;当一项法律在执行的过稈屮,就可以根据政治的需要或个人的好恶而随意变化时,专制、极权和暴政就会应运而生。”因此,法治的普遍性特征表明,法律的权威至高无上。法治,西方称Z为“法的统治”。法治构造了一种新的、比较理想的权威图景,这就是:治者遵守和服从法律既是他们得到被治者尊重和服从的前提,又是治者正当地、介法地运用国家权力强迫被治者接受统治和逍守法律的条件。就前者而言,治者1'1身尊严和威信的树立,离不开他们在遵守法律上的少先士卒和做出表率,损害法律的权威无异于损害他们白疗的权威,因为正如罗们斯庇尔所说:“公职人员所受的尊重,与其说由于他所掌握的权力,远不如说是由于他白己对于法律的尊重。”霍尔巴赫也曾说过:“最高统治者只要是依据公正的、有益的和必要的法律治政,臣民就不能认为n己不应该无条件地服从他。”法治国家统治权威的基础在于依靠理性建立的规则,这些反映了人们对由规则建立起来的统治权力的认同与服从,就是法律的权威。法律的统治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追求目标。如韦伯所说:“人们已经习惯于把这种法律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称为'法治社会‘”。现代意义的法治属于民主政治范畴,指在国家和社会生活屮,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人和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得冇超越法律的特权。因此,要实现依法执政,从传统的“治民”向“治官”转变,让权力真正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以人为木,不断地完善法律,保障人权实现,实现民主,这样才能引导行为朝着预定的方向前进。二、 监狱法治的价值体现监狱法治系指监狱法治、依法治监的过穆、状态和结果,其精神在于实现正义、权利、秩序、文明等这些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监狱法治蕴含的精神是构建法治运作机制和实现依法治监的重要的和真接的价值理性基础。监狱法治的状况和水平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尤其是民主状况和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忐监狱法治要与社会进步发展屮的状况相适应,不可否认,监狱法治在整个国家社会法治化进程屮往往总是处于相对滞后的情形Z中。事实上,在迄今为止的历史发展中,监狱总是相对落示于,监狱也因此往往成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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