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利润分红协议股东一:沈一卿股东二:袁云霄股东三:袁云锋股东四:王新栋股东五:汤琴芳根据通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的一致通过,现将通达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利润分红事项作如下协议,全体股东以兹遵守:一、名词解释1、营业周期:是指每个自然年度为一个经营周期。2、周期结算:每个营业周期满后,公司财务人员将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汇总。3、利润:总营业额-开支-税收后的纯盈余。4、法定公积金:利润的10%为法定公积金5、分红的本金:去除法定公积金后的利润。二、分配原则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红利的分配方案为:股东一占25%;股东二占25%,股东三占20%;股东四占20%,股东五占10%。三、利润分红的其他事项1、股东一作为公司发起人,享有金额为分红本金3%的额外分红,从法定公积金内扣除。2、每个营业周期届满后,2个月内进行周期结算。3、结算完毕后,将财务报表报公司股东会批准4、根据批准的财务报表制定红利分配报告,经股东会同意后,实施红利分配。四、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全体股东另行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五、本协议直全体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股东一:股东二:股东三:股东四:股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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