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培训学校章程总则学校名称是。第二条学校性质是个人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培训质量,致力于培养美术、音乐、书法等艺术人才。第四条办学规模、层次、形式是:根据办学条件,确定招生数量。办学层次:初等教育。办学形式:业余。第五条学校办学地址。邮编。第六条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定州市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定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第十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是等。本学校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号码为:。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首届董事长通过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如何产生应在章程中载明;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必须有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二)聘任、解聘校长;(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七)罢免、增补董事;(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在章程中应载明那些事项应当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至二名。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董事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五条学校设立监事会,监事由出资单位选举产生和更换,其中监事会中的教职工代表由学校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并推选一名召集人。监事会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的董事及财务负责人。第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单位的财务;(二)对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校长的行为损害学校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校长予以纠正;(四)学校章
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章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