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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检查要点.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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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迎接建设部专项督查工作要点一、迎检注意事项: 1 、全市建设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在接到受检通知后, 施工企业应及时通知项目部以及本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审图、检测单位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单位分管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建筑劳务企业负责人必须到场,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审图、检测单位需委派熟悉受检项目的有关负责同志到场。 2、受检项目部应布置一间可容纳三十人左右的会议室,各单位要提前二十分钟进入会议室,并根据根据建设部《关于对广西、云南等地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建质安函【 2010 】 61号) 的内容, 提早准备好迎检材料带到会议室备查, 以便检查组人员迅速开展检查工作。如在检查人员提出要求的五分钟之内不能提供有关资料的, 则视为资料暂缺; 如在提出要求的五分钟后直至检查结束仍不能提供有关资料的,则视为资料缺失。 3 、各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针对上述《通知》的检查内容各自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一式 10 份。 4 、各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文件收发档案,对各级管理部门发放的文件整理归档, 特别是建设部《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建办质电[2010]37 号)、《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32 号)、《关于印发<2010 年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建质安函[2010]25 号)。 5 、根据督察组专家人数(本次为五人)以及分项检查内容, 要“一对一”派专人负责全程陪同配合专家的检查工作。应注意携带笔记本对专家的点评认真做好记录, 以尊敬、简捷、机敏的话语回答专家的询问。 6、受检项目部要准备安全帽、矿泉水、毛巾、香皂、脸盆(方便专家洗手)。二、迎检自查自纠及整改要点( 以下仅为工作要点参考, 本要点未尽事宜仍需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建设单位: (此项由监察支队负责核查) 1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按本次检查的 2 有关要求作好迎检准备, 受检查时, 项目负责人应带齐一套完整项目基建手续资料到场备查。 2 、应仔细查对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各个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安全验收项目负责人签认记录是否与报监相符, 是否有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代签名现象。 3 、施工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准备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和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 4 、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 开工报告) 情况:准备施工许可证原件备查, 检查“开工令”的实际开工时间是否是在获得施工许可证之后; 单独发包的子分部、分项工程, 发包手续是否完善, 承包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工程规模( 层数、类型) 的要求, 是否有施工许可证。(二)监理单位: 1 、根据本次检查的有关要求,由公司领导落实责任,督促监理部作好迎检准备, 受检查时, 施工现场必须准备一套完整的监理资料,且项目总监、监理人员和公司技术负责人应到场接受检查。 2、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1)、准备单位资质证书、公司签发的项目监理部机构组建批准书、各级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等。2)、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配备相关人员。 3) 、施工过程中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项目总监需经建设单位批准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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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薄荷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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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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