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口支援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一、 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受援医院医疗质虽和安全管理水平,扩大医院影响,提升我院向周边医院的辐射能力,确保达到省卫计委和市卫生局相关考核要求。二、 规范对象国家卫计委“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安徽省卫计委“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项目;池州市主城区公立医院支援民营医院工作;我院自行建立协作关系的支援项B。三、 成立组织成立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 人员组成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领导成员: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和设备科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医务科科长成员:医务科分管副科长、医务科干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研究受援工作思路、目标、规章制度和总体方案等;协调组织相关项目的实施;研究解决援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决定派驻人员的福利待遇。对口支援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与受援单位衔接对口支援相关政策的落实;交流、反馈对口支援工作的动态信息; 派驻支援人员在岗考核(主要由受援单位考核)。护理部负责与护理有关的支援事宜。科教科负责受援单位人员进修等相关支援事宜。设备科负责与设备相关的支援事宜。四、 支援形式和内容支援方式和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形式:派员(主要为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到受援单位长期驻点。派驻专家定期坐诊。前两种形式主要为受援单位开展诊疗服务、 临床教学和技术培训,帮助建立重点学科;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通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与死亡讨论等形式,提升受援单位综合医疗服务水平。派专家到受援单位开展与其业务范围和能力相符的手术。受援单位派人来我院进修学习。共享我院的先进设备。五、对受援单位要求负责对下派人员监督管理、考核和工作鉴定。协调支援人员工作安排, 确保相关部门和科室积极协助支援人员工作。负责做好派驻人员后勤保障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继续教育、学术讲座及相关学术活动。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六、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福利待遇管理规定根据国家、省卫计委有关文件精神,医院经研究决定,对口支援派驻人员福利待遇规定如下:一、 国家卫计委“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利用中央补助资金,我院给予派驻医疗队员伙食补贴每人 25元/工作日、院部负责安排住宿。支援队员在支援期间,基本工资不变,同时医院发放1份院平均奖到队员所在科室,科室要保证支援队员在支援期间的奖金不低于医院平均奖。二、 安徽省卫计委“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项目受援医院为派驻队员提供基本的住宿和饮食保障。支援队员在支援期间,基本工资不变,同时医院发放 1份院平均奖到队员所在科室,科室要保证支援队员在支援期间的奖金不低于医院平均奖。三、其他项目派驻到池州市内县级医院(不含贵池区)的专家按照 200元/次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频次由领导小组决定。对尚未确定福利待遇的情形,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以调动派驻人员工作积极性为原则,由支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管理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口支援工作考核管理规定如下:一、 工作任务考核国家卫计委“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和安徽省卫计委“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项目工作任务要求, 参照相关实施方案执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由受援单位负责。为了解受援医院对我院支援工作满意情况,我院每季度对受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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