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现场管理制度一、签到1、售楼处现场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由现场经理负责核实,作为当天的考勤记录。因事因病不到者,事先必须向现场经理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获准后及时知会其他主管,特殊情况不能书面报告者,员工必须在当天上班前根据请假程序, 打电话相关领导口头请假,事后必须销假,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或弄虚作假,否则记过论处。2、员工因业务需要不能签到者, 应提前向现场经理报告,得到批准后按批准时间到岗签到,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报告者,应在事后主动向现场经理报告,经核实后考勤负责入在签到簿上如实登记。否则按事假处理。3、迟到:早退:按作息时间始起 3分钟至15分钟以内未签到者作为迟到处理。迟到每次当场支付现金25元,如违反者将在当月工资中双倍扣除。 (处罚金将拨入公司集体活动基金)。如因公外出或请假、特殊原因皆需由主管出书面证明。按作息时间结束前 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处罚方式同上。 如因公外出或请假、特殊原因皆因需由主管出书面证明。旷工:无故迟到超过 15分钟或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处;未经请假或假满而善自不到以旷工论处。无故连续旷工 3天,销售经理向该员工发出书面警告。一年累计书面警告 3次,该员工自动解聘。全月累计旷工 6天或半年旷工达12天者,销售经理有权解聘该员工。不发任何资谴费,除当月工资、奖金之外。备注:因偶发或突发事故迟到超过 15分钟以上经考勤负责入查实可准予补办请假。二、员工上下班销售现场人员实行实名签到制, 由经理经指派专人负责核实, 在当日9:15分之前上报公司行政部当日签到和前一日下班情况。 公司以行政部记录为销售现场人员当天考勤。案场考勤记录由现场经理于每周一上交行政部复核, 复核如出现谬误,以公司行政部记录为准,并按情节轻重对签到负责人处以惩罚。 如出现委托他人签到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严重者现场主任有权提出解聘。员工旷工时期,该员工无任何薪金及津贴售楼现场按实际情况,上班时间为六个工作日,每人每周轮休一天;可根据售楼中心的实际情况来调配。(如需要会按排早班、晚班,由主管负责调配);展会期间提前30分钟到位,展会期间不安排轮休,休息日可换至其他时间。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则按公司制度处理销售现场上班时间: 早上 8:30— 晚上5:30中午(吃饭) 11:30—12:30三、假期申请1、员工因有事请假应提前申请,一天需经主管同意,由现场经理签字两天以内(含两天)需提交请假报告,由现场经理审批同意后执行。超过两天需提交请假报告,由现场经理审批同意后由销售总监批准。若事前没有请假事后又未补办申请单者,做旷工处理;2、主管请假需征得现场经理同意,销售经理请假需请示总经理,超过一天的同上3、凡公司刊登广告日,展会期间,任何售楼人员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者,需现场经理批准;4、员工因病请假者持有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5、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上班时间或调休,须事先向主管申请。现场经理将根据实际情况来作调配。6、凡上班时间因业务原因需要外出者,应在外出之前向现场经理和考勤员说明,如未经准许离开岗位,事后又没有合理解释,做矿工处理;,销售人员应相互团结、互助互帮互学、携手同进,加强售楼中心业务员的团队精神,不得拉帮结派。严禁相互之间争吵、打斗,大声喧哗、遇到问题不能解决应及时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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