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项目部劳务分包和用工行为,促进项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水平的提升,根据“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等各项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公司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成立实名制管理小组分管领导:李玥组长:陈亚军副组长:葛启元吕钢组员:张媛吴宁章国兵张国强房寿萍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项目进入实名制管理流程方式一:由建设方缴纳社会保障费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建设方缴纳社会保障费(具体缴费要求参照《关于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实施)→建设方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方向建设方索取社会保障费缴纳收据→施工方前往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工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中标项目正式进入市实名制管理流程。方式二:由施工方缴纳社会保障费项目取得中标通知书→由施工方直接缴交社会保障费(%,缴纳内容为社会保障费中的大病,工伤保险部分)→施工方前往工管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中标项目正式进入市实名制管理流程。三、实名制管理部门职责分工1、人资部:(1)建立并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2)与工管中心核实各项目社会保障费缴纳费用及流程。(3)与纳入实名制管理的项目部签订实名制管理协议。(4)落实并监督项目部工资发放、考勤、工伤、体检等实名制日常管理工作。(5)依照工管中心出台的实名制动态评价表(附件一)跟踪项目得分情况。(6)按季度对实名制管理各项目的分数进行评估,不合格项及时向项目部开具整改通知单(附件二)并限期整改。(7)定期组织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及负责人召开实名制管理会议,完善项目部实名制管理相关事宜。(8)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实名制管理小组会议,及时向领导及各部门汇报实名制管理情况。2、财务部:(1)审核项目部每月工资发放额并汇款至劳务公司账户。(2)社会保障费汇缴及退款相关事宜。(3)项目部季度考核分数不达标导致扣款的,由财务部在项目年底奖金中扣除。(4)定期参加公司实名制管理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实名制管理动态。(5)完成部门与实名制相关各项事宜。3、经营部:(1)工程合同备案后,将纳入实名制管理的项目及时报实名制管理小组。(2)核算社会保障费及负责请款。(3)核算项目部每月民工工资发放额。(4)定期参加公司实名制管理会议,及时了解公司实名制管理动态。(5)完成部门与实名制相关各项事宜。4、其它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四、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内容1、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前期准备工作(1)项目人员进场前,明确一名实名制管理员负责项目部实名制管理相关事务,并做到持证上岗。(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一周内,项目部到工管中心办理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缴纳工伤保险、领取申报软件及加密锁,配备身份证阅读器等申报设备。(3)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一周内,落实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登记、申报工作等,并将人员花名册(附表三)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并报人资部备案。项目部施工人员办理市民卡相关工作:(1)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一周内,将其实名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工管中心,申请办理市民卡。(2)项目部上报施工作业人员实名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施工作业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三日内通过监管系统进行更新。(3)市民卡由项目部到工管中心领取并负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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