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保洁人员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及强化管理落实,不断的提高公司村级保洁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积极调动保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公司农村保洁人员队伍建设,落实长效的保洁员管理制度,从而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合同范围内村级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及要求,更好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创建文明、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深入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村保洁人员是指经村委推荐、自荐、公司公开选聘,并与公司签订环卫一体化服务承包协议,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所要求工作为主要工作职责的村级环卫保洁人员。第三条农村保洁人员对其所辖承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负责。二、农村保洁人员的选择标准第四条农村保洁人员的选用条件。1、热爱环卫工作,具备一定的环保意识,并常年在本村或附近村庄从事农事活动;2、遵章守纪、无犯罪记录;3、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不怕苦、累、脏;4、 具备一定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全意识,具有自我保护能力;5、 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6、 思想素质好、有大局观念、服从安排、为人和气;7、 农村低保户、特困户等困难农户优先(必须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第五条农村保洁人员的配备。以自然村为单位,按村级保洁范围、保洁工作要求和标准、保洁面积、保洁工作的难易程度配置合理的农村保洁人员。第六条农村保洁人员的产生与聘用考虑到农村保洁人员的特殊性,公司选聘的农村保洁员一般选择公司服务所在村的党员群众担任,若在服务所在村选聘不到合适的保洁人员可在就近村庄选聘。具体选聘方法可由村两委推荐给公司面试或公司发布招聘通知进行公开选拔、 选聘的方式择优产生。确定好人选后与公司签订承包合同。优先考虑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村两委退任干部、农村困难党员、群众以及低保户、特困户等。三、农村保洁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及岗位职责第七条保洁人员工作时间规定:夏季:上午7:00——11: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第八条保洁人员劳动纪律管理:1、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和安排;2、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3、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着装,带标准帽、穿工作服、安全马甲等;4、工作期间严格按规程操作,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注意过往车辆及行人;出现意外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及损失等;5、工作期间严禁聚众聊天、闲谈、干私活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对公司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要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拒绝执行;7、严禁将自己承包的服务范围随意转包给其他人员,第一次发现扣发当月承包费用,第二次发现立即解除承包合同;8、工作期间不得无故旷工,无故旷工一日的扣发两天的承包费用;无故旷工两日的扣发五天的承包费用;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人员立即解除承包合同;9、工作期间严禁与同事或者其他人员聚众谩骂、闹事、打架、斗殴等,视情节每次罚款10-5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承包合同,按相关责任界定赔偿损失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10、保洁人员因事、因病需提前向项目经理报告,经批准后方可请假,但自己所承包责任区保洁工作要安排好替补人员负责。第九条农村保洁人员负责所属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主要履行好以下工作职
农村保洁人员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