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工会心理工作室浙大工会心理工作室浙大工会心理工作室:浙大工会心理工作室当前教师的身心健康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浙大工会心理工作室。随着高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教师工作节奏普遍加快, 生活方式改变, 工作压力巨增, 心理压力增大。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 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竞争能力, 维护广大教师的生存权、工作权和发展权, 为广大教师快乐工作, 健康生活保驾护航, 成为高校各级工会新的使命和任务。为加强对教职工和工会专兼职干部心理咨询等专业知识方面的培训, 为教职工及时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及时化解矛盾,构建和- 谐校园,浙江大学工会心理工作室特举办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培训。一、培训的对象: 热衷于心理咨询工作的高校全体教职工, ,浙大工会心理工作室。二、培训项目: 国家心理咨询师二、三级培训项目。经过培训并参加国家统一资格考试,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三、培训机构: 浙江大学工会心理工作室、浙江理工大学心理学系“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培训中心”。四、培训条件: 1. 心理咨询师: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 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 3年; 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 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 年。 2. 心理咨询师: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学历; 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五、报名需持证件及资料: 1.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 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年限证明; 寸免冠照片 2 张、 1 寸免冠照片 2 张。六、培训时间: 春季班: 2016 年1 月中旬开课七、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时间: 上半年 5 月,下半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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