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实施方案根据区委区政府美丽乡村“四片一环”示范区建设总体部署,结合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实际,以下是由 XX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范文,欢迎阅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浙江省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XX-2020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 总体目标深入实施“三区两美”战略举措,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在全县范围内选取部分基础条件优越、风貌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发展潜力较大的村庄进行重点打造,着力创建一批空间优化布局美、生态宜居环境美、乡土特色风貌美、业新民富生活美、人文和谐风尚美的美丽乡村。XX年计划启动新建(提升)特色精品村61个,其中完成建设46个。二、 申报要求1、申报范围:申报村庄原则上需是《永嘉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的精品村,美丽乡村精品线沿线村庄及其它村庄可根据建设需要,酌情列入建设。2、前置条件:一是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在建设期间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到位(违法用地复耕、违法建筑拆除);二是做好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整治矮墙、拆除露天坑、整治村内卫生死角和乱推乱放及村头、桥头、门头、田头等“四头”建设,XX年7月底前完成;三是村级自筹资金比例需达到10%不包括政策处理费用。3、申报条件:申报村要达到以下基本条件:①村庄基础条件较好,自然环境优美或人文特色鲜明 ;②村庄具有较强的资源禀赋,在发展休闲观光、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可持续发展发面潜力较大;③村级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较强,有较高工作积极性;④村风民风淳朴、群众建设热情高;4、 申报程序:建设任务由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根据全县美丽乡村建设需要,下达各乡镇(街道)特色精品村创建任务,具体申报程序如下:村申请。各村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作出申报决定,并结合村庄实际,提出项目建设计划,由村委会向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推荐。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对申报村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后,提出创建计划村名单,并填报《永嘉县美丽乡村特色精品建设项目申报表》,XX年5月底完成;县审核。县创建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申报村各条件及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后,确定创建对象,XX年8月底完成。46个提升精品村不需要申报,15个新建村按程序申报。三、实施步骤1、 编制规划(建设方案)。列入建设计划的村庄,根据村庄建设总体规划、控详规划、专项规划等要求,科学编制符合村庄实际的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规划 (或建设方案),合理制定建设计划,由县创建办负责规划(或建设方案)评审,建设规划须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方案编制时,要注重彰显乡村特色,有突出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业、一村一韵”的建设主题,着力打造本村优势品牌。 46个提升村根据村庄需要制定提升方案, 完成时间XX月5月底;15个新建村XX年8月底完成方案的编制。2、项目实施。按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规划 (或建设方案)的要求,各村启动经县创建办审定项目的建设。对于列入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县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规范实施,切实做好项目立项和招投标,并等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和财务审计。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为各村基础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建设计划。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划 (或建设方案)的要求按期保质完成。46个提升村XX年7月底完成建设任务,15个新建村XX月10月底前完成各项目建设任务。3、 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在乡镇(街道)初验的基础上,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街道)同意,报县创建办最终核验。县创建办牵头抽调县委农办 (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审计局、楠溪江风景旅游区管委会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采取现场踏勘和查阅台帐资料相结合的形式,对照规划设计施工要求逐项进行验收。 46个提升村XX年8月初组织验收,15个新建村XX年11月底前完成验收。四、 资金管理:特色精品村县级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村内主要道路硕化(不包括通村道路)、卫生公厕建设、村庄美化绿化、房屋立面改造、三线落地、店招店牌整治等项目的建设。列入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建设的村,要严格按照县创建办、县财政审定的建设项目规范施工,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须向乡镇(街道)、县创建办和县财政局报批同意。资金拨付由各村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向乡镇(街道)申请拨款,乡镇(街道)对拨款申请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县创建办同意后,报县财政局拨付财政奖补资金。五、 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管理。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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