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烈士陵园的协议书篇一:烈士陵园合同汝州市烈士陵园广场铺装绿化工程合同发包人:汝州市民政局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汝州市烈士陵园广场铺装绿化工程工程地点: 汝州市风穴寺烈士陵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二、 工程施工要求1、 承包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必须以施工图纸及做法的要求组织施工。2、 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承包方应遵照有关规定和验收程序进行自检,填写验收单,通知发包方代表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因不合格返工所造成经济损失有承包方承担。3、由于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方违反本条规定,除赔偿发包方损失外,应对发包方承担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三、 质量标准及质量验收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设计标准要求。工程质量验收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后须经发包方代表、监理单位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直至合格,承包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四、 材料供应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承包方自行采购,所有材料必须将、复核人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五、 合同价款金额:(大写Y:万元1、 发包方对承包方的资金使用和合同履行有指导和监督权利。2、 工程进行一半付总款30%工程完工后,付总款30%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在付总款的 30%剩余10%乍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期一年) 。不得因付款延后而影响工期。六、 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施工期间和相关方产生的矛盾和纠纷由承包方负责协调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有义务协调,不得因此而耽误工期。七、 仲裁条款如发包方、承包方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经济纠纷,可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由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政府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定。八、 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一份,发包人: (公章)电话:承包人:(公章)电话:年月日篇二:零散烈士墓协议书12microsoftword文档零散烈士墓由县烈士陵园管理所管理协议书 甲方:乙方:烈士亲属为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工作,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零散烈士墓迁移工作,为尊重当地风俗和乙方的意愿,经双方协商,特制订协议如下:一、 为了让我们尊重和记住革命先烈丰功伟绩,县烈士陵园(甲方)将零散烈士墓集中安葬在县烈士陵园内,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二、 烈士亲属(乙方)自愿同意零散烈士墓地归县烈士陵园管理,在以后的管理期间,烈士亲属(乙方)不的以任何理由,向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三、 乙方可按照当地风俗到烈士墓进行祭扫活动,并服从烈士陵园管理所统一安排。四、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县烈士陵园、乡镇、家属各一份。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二O—四年月日篇三:烈士陵园管理员协议渣津镇烈士陵园管理员聘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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