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名称:马山县那鸡水库外坡浅层塌滑修复工程合同编号:发包方:马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承包方:广西宏泰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马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承包人(全称):广西宏泰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马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丄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广西宏泰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就』山县那鸡水库外坡浅层塌滑修复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合同谈判备忘录);(2) 专用合同条款(含附加条款);(3) 通用合同条款;(4)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5) 中标(成交)通知书(6) 中标报价清单;(7) 施工图纸;(8) 其他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工程名称: 马山县那鸡水库外坡浅层塌滑修复工程。工程地址: 马山县白山镇立星村。工程范围: 按施工图纸。建设内容: 以施工图纸及中标报价清单内容为准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合同价按备案报价:人民币(大写)伍万肆仟肆佰伍拾伍元整(£)。承包人项目经理: ,注册证号: ,居民身份证号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天。本协议书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马山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盖单位章) 承包人:广西宏泰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马山县白山镇中学街409号住所: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南路116号电话: 0771—电话:传真: 0771—传真:077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邮政银行马山支行帐 号:帐 号:9458901邮政编号: 530600邮政编号:530800签约日期: 年月 日签约日期:年月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移民等有关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其它义务(一) 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水利厅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07]38号文《关于关于建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精神,发包人在办理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前必须向主管该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水利部门的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履行以下义务:(1) 按以下标准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账户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项目中标价(合同价)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2%计算;超过1000万元部分,按1%计算。(2) 承诺一旦其出现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单位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可由劳动保障部门从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发包人应当根据上述作出的义务、持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后到水利部门办理开工手续。(二) 其他未尽事宜待签订施工合同时双方再协商。3监理人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 本工程未委托监理。(一)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完建筑意外保险的投保手续,为参加本合同工程现场施工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参加工程建设的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含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为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总价3%o)。保险期限自投保之日(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止,时间上涵盖施工全过程的任一时段。建筑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2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2万元。承包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鉴于本合同工程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投保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一旦该工程项目发生人员意外伤害,只要是在该工程发生的,都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付。(二)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适用于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水利水电工程项目)。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水利厅二OO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联合颁发的桂劳社发[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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