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康瑞花园楼房灯饰亮化工程施工合同o—年一二月一四日荣昌县康瑞花园楼房灯饰亮化工程施工合同甲方:重庆三华建筑工程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四川汇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本工程经双方协商,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甲方工程施工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就荣昌县康瑞花园楼房灯饰亮化工程项目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自愿遵守,并履行以下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荣昌县康瑞花园楼房灯饰亮化工程二、项目地点:荣昌县康瑞花园三、项目内容:按设计图施工。第二条合同工期一、开工日期:2011年12月20日二、竣工日期:2011年12月30日三、工期总日历天数:10天,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工程实行全包干价,总造价为:。大写:贰拾伍万捌仟元整。第四条工程质量一、工程材质、技术具体要求:材质规格、品牌、以乙方向市政局提供审核通过样品为准。二、乙方必须保证所有工程质量达到 CQCZ04-2002、CJJ89-2001、J120-2001及相应规范的要求和甲方的要求。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技术参数、规范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安装;其他附属品必须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四、本工程的质保期为壹年,保修包括主要灯具、线路等材料的保修和更换。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项目质量保修责任。五、、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委托相关单位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五条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本工程验收以荣昌县市政园林管理局验收合格为准,乙方负责协调验收,且负责本工程验收合格。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双方现场负责人一、 甲方现场代表姓名: 。职权职责:代表甲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验收乙方提供的灯饰材料规格、质量;协调解决应由甲方处理的有关问题;对工程开工、使用的灯饰材料、安装位置、线路连接等进行现场检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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