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海都广场旧售楼部拆除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山市海都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西亿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甲方在中山市海都广场有旧售楼部需要拆除,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现将旧售楼部拆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保证此售楼部的拆除工作顺利完成和甲、乙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以下条款:第一条:工程概况一、 工程名称:中山市海都广场旧售楼部拆除工程二、 工程地点:中山市海都广场第二条:拆除范围及要求乙方承揽的拆除旧售楼部范围必须根据合同确定的红线范围内及甲方指定的实施拆除作业,包括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拆至原房屋基础底止,并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第三条:工程工期一、 进场日期:2017年05月15日,竣工日期:2017年05月31日二、 施工期间如遇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可另行协商延长工期。第四条: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以工抵料”的方式进行发包,即: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施工费用,乙方拆除建筑物所得的材料归乙方所有,在建筑物拆除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资金支出都由乙方自行负责。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 负责拟拆除房屋的断水、断电、断气、断通讯等工作。2、 配合乙方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3、 负责对拆迁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4、 负责对拆除完毕的地块进行验收。二、乙方责任:1、 按甲方要求按时进入拆迁现场,保证工期的顺利完成。2、 负责对本协议所列拆除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物的拆除、清运、清扫等工作。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各种事故、行政处罚等一切责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4、 编制拆除环保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在拆除现场坚持文明施工,对出入施工现场的道路及时安排人员清扫,回收材料的堆码应有严格的区域,严禁在道路、通道堆放任何材料。第六条:安全施工一、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二、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三、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通道、易燃易爆地段及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甲方需安排专业人员配合。四、乙方必须首先对种类窖池、水池、水井及电线、电缆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障碍物进行清理或清除,并设置明显的警告牌,清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拆房施工现场的安全。五、 拆除工程作业一般自上而下,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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