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程实验区2008年高考化学试卷比较研究
2008年全国高考山东、宁夏、广东、海南、江苏化学科试卷按照新课程高考方案命制。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和各省的新课程教学实际,体现“有利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新生,有利于基础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进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改革,有利于正确引导基础教育化学教学”的命题思想,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化学科试卷以测试学生的化学科学素养和综合能力为主导,以《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等为主要考查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信息获取与加工、化学实验探究、从化学视角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思维等能力。引导学生认识科学和科学发展过程,认识科学、技术、社会和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初步树立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力求更富有时代气息,更进一步体现化学新课程理念,更能体现特色,有所创新、有所突破。试题对高中化学新课程的实施和素质教育的开展具有很好的导向作用。
一、试卷结构比较
1. 试题结构基本情况
省份及科目
山东理综
宁夏理综
海南化学
广东化学
江苏化学
分值
240分。化学78分,%
总分300分,化学100分,
100分
150分
120分
第Ⅰ卷选择题
9~15题为化学;每题4分,化学共28分。
7~13题为化学;每题6分,化学共42分。
单选题,共12小题,每小题3分共36分
10题单选,30分;10题不定项, 40分。选择共70分
8题单选,24分;6题不定项, 24分。共48分
第II卷必做题
28~30题为化学题,共42 分
25~27为化学,共43分
13~17题为必考题,共44分
21~27题为必考题,共70分。
15~20题为必考题,共60分。
第II卷选做题
31题化学与技术、32题物质结构与性质、33题有机化学基础。每题8分,共8分。化学三选一。
选做一题, 15分。化学三选一。化学A题为化学与技术,B题为物质结构与性质,C题为有机化学基础。
化学三个模块有机化学基础,物质结构与性质,化学与技术中选一,每个模块4题,单选3个,每题3分,主观题1个,11分。选考共20分
28题为有机化学基础、29题为物质结构与性质,各10分,考生选做其中之一。
21题A题为实验化学,B题为物质结构与性质,各12分,考生选做其中之一。
省份及科目
山东理综
宁夏理综
海南化学
广东化学
江苏化学
必修1
34分
20分
37分
40分,%
42分,占35%
必修2
16分
18分
19分
29,%
11分,占9%
化学反应原理
原理20分
原理47分
原理24分
71分,%
31分,占26%
必考模块
必修1、必修2、化学反应原理
必修1、必修2、化学反应原理
必修1、必修2、化学反应原理
必修1、必修2、化学反应原理
必修1、必修2、化学反应原理
有机化学基础
选做模块比例
%(8分)
15%(15分)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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