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的一项重大制度,一方面是受国家法令和制度的约束,另一方面要适应专业的条件。基层单位的会计制度要根据统一《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适应企业的内部条件。制订会计制度一般要遵守以下几条原则: 1. 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和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因地制宜的原则。 2. 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要适应本行业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在保证执行国家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制订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制度和实施办法,以促进改善经营管理。 4. 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编辑本段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会计制度是各项会计业务的具体处理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有关会计制度的原则规定。一般称为总则,包括会计工作的任务, 会计制度所应遵循的原则等。 2. 有关会计业务核算的具体规定。如会计科目及其使用方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帐簿、记帐程序和记帐方法的规定; 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 3. 有关财产管理、成本计算方面的规定。如有关固定资产和各项流动资金核算办法的规定,成本计算办法等。 4. 有关财产清查、会计人员交接和会计档案管理方面的规定等。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 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含公司,下同) ,执行本制度。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 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 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 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 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三)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四) 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五)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六)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七) 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八)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九)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十)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十一) 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 或一个营业周期) 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 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 或几个营业周期)的, 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
制订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