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继承权主要内容继承权概述?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基本原则?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的特征法定继承?适用范围?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法定应继份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程序继承权的特征?继承权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基础?继承权的取得以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为基础?继承权的实现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事实相联系继承权的实现,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家庭关系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和留有遗产等法律事实为前提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养老育幼、互济互助的原则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权的保护?继承权恢复请求权?继承权回复请求权的保护期限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20年的,不得在提起诉讼。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须特别注意的要点配偶:必须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没有登记,符合事实婚姻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即一方死亡留下的财产另一方不能以配偶的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子女:法定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养父母。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忘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取得遗产的直系卑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的适用须具备的四个要件:(1)被代位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被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且没丧失继承权;(3)代位继承人须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不受倍数限制,这里的直系卑血亲也包括拟制血亲,如被代位继承人的养子女、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4)代位继承仅发生于法定继承之中例子:老王、小王、小小王为祖孙三代。事情是这样的由于意外小王死掉了,然后老王也挂掉了。此时,老王就是被继承人,小王就是被代位继承人,那么小小王就是代位继承人。小小王就可以代替他爹爹继承老王的财产。你懂了吗?这个例子很形象吧!简单说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然后发生的财产的继承。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继承人,其继承人称转继承人。要件:(1)继承人须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被转继承人未放弃或丧失继承权;(3)须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被转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合法有效的遗嘱的,适用法定继承。例子:还是老王他们祖孙三代。可是事情是这样的,老王呀,年纪大了有一天突然驾鹤西去了。小王在外地听说了这事赶紧往家里赶,可是一不小心半路上被一个大车给撞飞了也走了。这个时候就会发生转继承,老王先挂掉,他的财产就应该由小王继承一部分。小王太着急也挂掉了。此时,小王从其父亲继承来的那部分财产又会发生转继承由他(小王)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此时,小王的儿子小小王可以继承,小小王的妈妈也可以继承。如果就只有这两个法定继承人,那么从老王那里继承来的财产由母子俩转继承两人平分。法定应继份法定应继份:在法定继承中,当法定继承人为两人以上时,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力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根据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确定其继承遗产的份额(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1)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2)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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