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为落实环保岗位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制约与奖励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如下:一、 考核奖惩的原则1、 考核工作坚持日常测评及年终考核相结合。2、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差别性等原则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与激励性。二、 考核奖惩的对象办公室、环境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三、 考核奖惩的内容1、 考勤工作(10分)2、 组织纪律(10分)3、 业务工作(50分)4、 卫生工作(10分)5、 学习与会议(10分)6、 临时交办工作(10分)四、 考核奖惩的评分标准1、考勤工作(10分)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请假履行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以旷工论处,每次扣本人1分,迟到、。婚、丧、嫁、娶假按国家规定处理2、 组织纪律(10分)工作人员要爱护公物,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志,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发现一次执法人员不文明执法和不文明行为,被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反馈意见的,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本人1分,出现违法乱纪被司法部门处理的,出现一起扣本人5分。3、 业务工作(50分)按部门内部分工进行,个人分管工作要求,时间与任务同步,按时完成当月任务计 50分,完成不及时,每次扣1分,工作失误一次扣2分,取得市级表扬一次加3分,县级表扬一次加2分,以文件证书为准。收费任务超额 ,完不成任务按比例计分。4、 卫生工作(10分)卫生工作按责任区分工,每天打扫保洁,发现一次未打扫扣本人2分,打扫不干净或有死角扣1分。5、 学习与会议(10分)按时参加局组织的学习、会议、考试、宣传活动计 10分,少参加一次学习扣1分,少参加一次会议扣1分,少参加一次考试扣1分,,不按时参加局安排的宣传活动扣1分。积极进行深造或进修,提高自身素质,2008年底前必须取得大专文凭。6、 临时交办工作(10分)每项工作原则上以1分为基础,参加者记1分,按时完成的计2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安排的一次扣2分。五、 考核奖惩的办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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