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doc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读音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suzhoushirenlizTyuanheshehuibaozhangju2机构简介根据屮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44号)精神,设置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3职责调整(一) 取消已由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 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职责。(三) 取消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职责。(四) 将拟订木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市政府任期目标管理考核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室。(五) 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 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七) 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八) 加强统筹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九)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木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十)加强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十一)加强组织实丿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T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4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四) 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五) 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 负责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福利工作,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七)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加强博士后管理。(八) 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有关政策,负责白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九)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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