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建设合同甲方:联系人:电话:地址:乙方:成都三以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028-400-888-5231地址:成都市成科西路3号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A座5楼8号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策划、设计和制作。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工作进度与安排、价款、交付方式和验收方式等由附件载明。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的工作进度决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时必要的资料和协助,并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甲方指派的联系人为:电话:QQ:;乙方指派的客服人员为:电话:QQ:。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会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1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及图片,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图片清晰、文字材料应为电子文档格式。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对违反5-1-1和5-1-2的要求而进行的使用、操作所引起的问题以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5-1-4按本合同约定金额及付款方式支付费用。5-1-5依合同约定使用合同标的。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2-1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站建设工作。5-2-2依本合同约定金额及付款方式收取费用。5-2-3网站建设工作完成并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5-2-4可以在甲方网站底部注明该网站由乙方设计制作或提供技术支持。第六条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本合同标的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第七条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第八条本合同网站项目建设完成后,甲方享有该网站的所有权;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标的中的程序、源码等。第九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第十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境内网站必须备案。乙方可协助甲方完成网站备案工作,但甲方必须及时提供准确的备案资料。若甲方自行备案,或乙方代理备案时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而导致甲方网站被关闭、不能上线、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责任由甲方自负,且该后果不能成为甲方拖欠乙方款项的理由。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三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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