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消防安全培训,许多城市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的需要,纷纷新建或改建了面积大、功能多、装饰豪华的超市,为繁荣市场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超市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由于防火措施没有得到及时落实,火灾时有发生。因此,加强超市的消防安全工作显得十分重要。以我县为例,2002年全县只有两家超市,到目前为止,仅过了三、四年的时间,我县的超市已发展到四十余家。、商场超市的火灾危险性1、营业厅面积大,容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2、可燃商品多,容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商场超市内经营的商品,大部分是可燃物品,一些商品本身虽属不燃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却都是可燃的。还有一些商品,如指甲油、摩丝、发胶和小包装的汽油、酒精等有机溶剂以及丁烷气(打火机用)、火柴、赛璐珞制品等,均属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3、商场超市人员密集、流动量大、容易造成重大伤亡。商场超市的另一特点是顾客云集,逢节假日时,更加突出,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引起混乱,疏散更加困难,仍以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商场超市的火灾危险性4、电器照明设备多,导致火灾的因素多。5、扑救难度大。商场超市发生火灾,可燃物多,空间大,蔓延快;顾客向外疏散,消防人员逆方向进入扑救,加大了扑救难度;由于浓烟和高温,使消防人员侦察火情困难,难以迅速扑救火灾。、,其吊顶宜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须选用不燃烧并经过防火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耐火隔热材料。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还应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2、商场超市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柜台外侧与地面之间应密封,如有空隙,需用不燃烧材料封堵。供顾客上、下的楼梯,不宜采用木质结构。、、货架与顾客所占的公共面积应有适当的比例,一般应不小于1:。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应小于1:1。柜台分组布局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对超过1200平方米的彩钢屋顶的商场,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4、商场超市内所有通道应符合最小宽度指标,保持畅通和无物品堵塞。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和事故照明,方便人员疏散。门外3米以内禁止停放车辆。、商场超市的防火措施5、商场超市内应选用氟里昂或溴化锂冷冻机组。已安装使用氨冷冻机组的机房,应附设“爆炸减压板”等防火防爆装置。空调风管上应使用不会燃烧的硅酸铝或岩棉制品作为保温隔热材料。6、 商场内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的防火要求,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商场超市的防火措施7、商场市场内的加工、修理部,最好与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或用防火墙分隔,各种电机应安装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并设护栏,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各种机械要经常检修,加注润滑油。使用电熨斗、电烙铁应备有不燃材料制成的托架,不得直接将其放在可燃物品上,用后即切断电源;使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液体进行清洗加工或粘接商品时,应远离明火,随用随开,用后旋紧瓶盖。、商场超市的防火措施8、在商场超市内禁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在柜台内的营业人员,应禁止吸烟,商场超市内也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柜台内须保持整洁,废弃的包装纸、盒等易燃物,不可随手丢在地上,应集中处理。9、商场超市在更新、改建或房屋设备检修以及安装广告装置等需要用电、动火时,必须经严格的审批,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商场超市内部的消防管理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应增强防火意识,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日常防火管理 商场 超市应按照《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的要求,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行政负责人应当负责超市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样也是超市的防火负责人。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抓好落实;商场超市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对出租柜台,其防火安全责任必须分清,并纳入商场超市的统一管理之中;超市应配备必要的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职工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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