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招生工作方案撰写人: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二小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xx年招生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xx年龙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年兴永第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本校按规定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进行书面考试或其它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无正当理由不拒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本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本施教区的范围和招生日程安排;公示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名单;公布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增加招收新生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二、组织机构本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公伟副组长:王雪平、范长江成员:班子成员三、招生计划数与招生对象经龙湾区教育局批准,本校xx年计划招生5个班,共200人。招生对象为xx年xx月xx日(含xx月xx日)之后xx年xx月xx日(含xx月xx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xx年xx月xx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第一批:(施教区对象)户籍在乐一村、乐二村、永乐村、永民村、大塘村、小塘村、五溪村、下兴村的适龄儿童。第二批:;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本施教区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第三批: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符合以下六个条件的龙湾区新居民子女:(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证明)。“e居卡”取得居住证,并且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的。。(或取得工商执照)一年以上。(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一年以上)。,并持有当年度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居住证、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有效期从xx年xx月(含xx月)开始计算。四、照顾对象下列对象可享受照顾安排:(一)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二)省绿叶奖获得者、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龙湾区(温州高新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高层次创业创新项目中的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子女。(三)区委、区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的干部子女;(四)对龙湾区教育事业有较大贡献者子女:“三坛”和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等荣誉者;;(五)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对象。(六)参加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得分前40名者的子女可优先照顾到就近公办学校就读。五、报名办法(一)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簿、房产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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