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甲方: 乙方: 20年月日聘用方(甲方):(重点公益林管护单位)被聘用方(乙方):(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员)为切实加强重点公益林管护,甲乙双方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以及国家和省重点公益林管理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重点公益林管护事宜签订此合同。一、管护区域与面积甲方将位丁 县村,地名为 的重点公益林委托(承包)给乙方进行管护。管护责任区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0管护责任区包括: 村(班小班),分别是: 村(班小班),面积,生态区位为村(林班小班),面积亩,生态区位为;村(林班小班),面积亩,九态区位为0、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负责领导、协调、指导乙方的工作和培训乙方;为乙方提供工作所需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依据。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不称职的专职管护人员有权解聘。向乙方指明管护区域、面积、四至界线、生态区位及地类,明确管护责任和要求。对乙方逐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 70%。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人员,全额兑现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管护义务的,不予支付其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终止合同。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履行较好,成绩显著的管护人员进行奖励。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管护责任区内的重点公益林进行巡查,负责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一切行为,并为甲方处理相关事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认真学习重点公益林管护的相关政策、条例、办法等。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管护责任区内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乱砍滥伐、偷砍盗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开山炸石、开矿采沙、乱捕滥猎、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为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组织扑救和制止并向甲方报告情况。准确掌握管护责任区的四至界线,了解民情、林情和山情,做好每日巡山记录,按月考核和季度、年度总结。对发生在相邻责任区内有破坏重点公益林的行为,有义务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根据甲方月考核结果经乙方本人签名或签章预支当月全额管护劳务费的 70%。年终考核结束,对符合合同要求,完成管护任务的,有获得全额劳务费或补偿费并续签合同的权利。四、,自 年日至 年 日止
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