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港一中第二食堂周边硬化及电缆接入工程招标文件一、工程概况综合说明: 1. 建设单位:泉港区第一中学; 2. 工程名称:泉港一中第二食堂周边硬化及电缆接入工程; 3. 建设地点:泉港一中校内; 4. 立项文件及文号:《泉港区教育系统 30 万元以下基建及修缮项目建设申报表》 NO:2014026 ;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财政审核造价: 万元; 7. 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8. 工程质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二、工程承包范围: 详见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财政审核的预算清单。三、招投标须知: 1.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专业承包资质, 企业等级三级( 含三级) 以上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经理应持有相应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含临时)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参加开标前, 须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 万元, 中标单位其保证金将转为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2— 3. 工程标底本招标项目的财政审核的预算造价为: 万元, 标底为财政审核的预算造价下调 10% ,即: 万元。 4. 中标单位确定方式本工程采用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单位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及原则程序如下: (1 )投标文件参加本工程投标单位必须在开标时间前提交以下证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供开标时审查: 1 投标函。 2 通过年检合格的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3 税务登记证副本; 4 通过年检合格的单位安全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5 通过年检合格的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 项目经理证书(二级建造师证含临时及以上资质); 7 投标人身份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装订成册。(2 )开标地点: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开标时间: 2014 年7月 15日 10 时开始。同一法人只能投一个标,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单位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公开投标。开标时, 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应随带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示以上证件的,视为弃权。(3 )开标程序—3—○ 1 开标过程由教育局招标办主持; ○ 2 评标人员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 3 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抽取投标单位抽签号; ○ 4 采用随机抽取方式,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中确定三个中标候选人, 第一次抽取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次抽取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只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5 第一中标候选人三天内提供上述各类证件原件供查验, 如中标候选人无法按时提供证件原件供查验,取消其中标资格, 没收投标保证金金,并由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取得中标资格,并按要求查验原件, 依此类推。经查验合格后, 由招标单位发布中标公示, (4 )发放中标通知书,确定施工单位。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三天内由建设单位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规定作废标处理: (1 )未能在开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 )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要求的。 6.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签订施工合的,取消合同并没收工程履约保证金。(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第三者的。—4—四、其他事项本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费用合计 2000 元,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五、工程造价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投标时招标人确定标底价为合同价, 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增减项目及现场实际产生的工程量应由建设单位签证, 并入工程决算时单价参照财政预算价计算,按优惠 10% 折算。六、工程质量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图纸( 含设计单位所提供的变更图纸) 等技术资料和按现行的国家、本地区、本行业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七、工期要求中标单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为开工日期,工期要求在 30日历天内完成承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单位每逾期一天罚款 500 元,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扣除。八、付款方式本项目不预付工程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竣工档案移交完整后 1 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 16 万元,余额待审计结算后二个月内付清。九、材料(设备)供应方式本工程系包工包料工程, 所采用的各类材料( 设备) 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十、招标程序: 1. 公告、投标单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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