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工作列入现场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严格制度,建立现场防火领导小组,统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消防安全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治隐患。对消防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消防的操作规程。请专职消防员对现场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消防常识教育,演示常用灭火器的操作。2、为了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工程建设现场的消防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制定了本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如下:2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队长、项目安全员为副队长、全体职工为队员的施工现场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22、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并做好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作业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23、施工现场的临时建筑,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易爆材料。2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禁违章作业。施工用人员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作业。25、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材料必须专库存放,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须用容器等,应按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订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使用品的废弃物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易爆材料。26、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到专业技术人员操作。27、季节性施工:⑴暴雨、大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设、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排除。⑵建筑的脚手架、易燃易爆仓库和井架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机械设备的电源开关等都应有防雨、防潮设施。⑶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架应有防滑措施。⑷夏季施工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⑸冬季施工使用煤或电式取暖器,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电热器要提供安全技术资料。⑹冬季油桶和稀料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⑺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气钢瓶,乙炔以生器作业。⑻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⑼设置消防车道,置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⑽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它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施采用防冻保温措施。⑾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经常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重庆澄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5月6日施工现场消防应急预案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火灾。为了提高消防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火灾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程简介:歇马中心花园工程1、2、3、4、5、6号楼位建于北碚区歇马镇,建筑面积57000㎡,框架结构,1-3号楼为18层,4-6号楼为12层。 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指导思想:施工期间的火灾应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灾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预防施工工地的火灾事故,要加强火灾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火灾原理及灭火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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