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老师系列小学(幼稚园)高级老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小学(幼稚园)高级老师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实实施党教育方针、政策,含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含有系统扎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含有较广泛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基础功扎实,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含有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能力,独立开展和组织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结果;主动参与继续教育,不停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含有指导和培养青年老师能力,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能利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进行学术交流,并含有熟练利用计算机能力。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条件适适用于小学、幼稚园(学前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和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含有对应老师资格老师、教研员申报中小学老师系列小学(幼稚园)高级老师专业技术资格。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主动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恪守《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5年年度考评均为合格以上。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她人结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觉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生不得申报。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含有下列条件之一:一、含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二、含有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五、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六、从国家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含有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上。第四条外语条件一、参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成绩合格。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实施。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一、参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成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要求。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实施。第六条继续教育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要求继续教育任务。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以来,含有下列条件:一、系统负担学科课程教学工作,完成要求教育教学任务。二、担任班主任、少先队教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干部、校级领导3年以上。三、每七天课时:专任老师14节以上(健康教育课老师课时减半),班主任10节以上,学校中层干部6节以上,校级领导最少担任一个教学班学科教学任务。四、教研员每十二个月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时间:县级不少于80天、市级不少于50天、省级不少于40天;每十二个月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须提供相关证实材料)五、熟练利用一般话进行教学,且含有下列条件:(一)能够胜任低年级或高年级循环教学;幼稚园老师担任过各年纪班教育工作;教研员最少负担一项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已经结题或取得阶段性结果。(二)主动参与教育科研活动,并在研究活动中发挥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须提交学校证实材料)(三)小学(幼稚园)老师每十二个月最少负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教研员每十二个月主讲一次以上培训课,或组织一次以上教学经验交流会,或推广一项以上教科研结果,成效显著。(须提交相关证实材料)。六、独立开展课外活动,负担培养指导青年老师任务,正确指导老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取得良好效果。第八条业绩结果条件任现职以来,含有下列条件:一、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异班主任。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方面发展,含有良好行为习惯和心理素质。二、教学成绩显著:所教班级学生学业水平达成《课程标准》要求,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和综合实践能力取得较大提升。三、教育科研结果显著:(一)主动参与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研究结果最少取得县级教育科研结果二等奖以上;或独立完成教育教学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2篇,并最少取得县级论文评选二等奖以上。(二)每十二个月最少负担1次校级以上公开课,效果良好。四、幼稚园及其它类型老师、教研员、校级领导还应含有下列条件之一:(一)幼稚园老师所教班级保教人员团结协作,促进班级形成良好风气。幼儿含有较强求知欲望,主
2021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