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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作业考核办法
一、 目的:
为了更好的引导员工行为,加强员工的白我管理,提高工作绩效 , 发掘员工潜能,同时实现员工与上级更好的沟通,创建一个具有发展潜力 和创造力的优秀团队,推动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为公司的人员选拔、岗位调动、奖惩、培训及职业规划等提供信息 依据。
二、 考核方式:各部门考核下属员工
三、 考核流程:
公司每月均对员工进行考核,并于每年6,12月对各部门员工进行考 核统th【目前以绩效考核表作考核依据。(相关考核细则另订:由各部门 主管拟定,人事部门审核汇总)。】
考核富月的25日前人事部门将各职级的〈〈人员考核表》发至各部门 主管处,由各部门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
直接主管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出勤率,根据
〈〈人员考核表》对其进行考核, 考核次月3日之前交于人事部门汇总。
人事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员工的业绩考核情况,将考核情况 于考核次月10日前汇报副总和总经理批核。
人事部门将核决的考核结果于 7日内反馈到各部门主管处,各部门 主管通过面谈形式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员工,并于员工共同针对不足 进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为员工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 并跟 踪改进效果。
五、考核成绩及等级
从业人员考核成绩区分为特优、优、甲、乙、丙,共 5等,各等之
考核分数范围如下:
等
级
特优 等
优等
甲
等
乙
等
丙
等
考核
90分
89 〜85
84 〜75
74 〜60
60分
分数
以上
分
分
分
以下
各职级考核等级比例限定标准如下:
等
级
特优 等
优等
甲
等
乙
等
丙
等
人敷
比例
0~10%
0~20%
0~50%
0~15%
0~5%
限制范围
内容(一『)
不得评核为优等
半年内奖惩累积有一次记过(含 )以上者。
半年内有旷职记录者。
不得评核为良等
半年内奖惩累积有两次记过 (含)以上者。
半年内有旷职记录者。
不得评核为甲等
半年内奖惩累积有三次记过 (含)以上者。
半年内旷职时间累计达1日(含)以上者。
不得评核为乙等
2日(含)以上者。
考核为丙等
解聘
备注:年终考核等级之限制内容记过含:警告、小过、大过。
,再依从业人员全年度奖惩纪录加减考核成绩,
加减标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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