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宿松人民东路延伸及洋河西路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docx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宿松县人民东路延伸及洋河西路工程建设项目国有
土地上房屋(一期)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拉开城市框架、疏导城市交通,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人民 东路延伸段建设工程项目。为依法实施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建房 [2011]77号)、《宿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松政 [2014]25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征收范围
县人民东路延伸段(人民东路与龙湖路交叉口至洋河西路) 道路规划红线35米及道路两侧各3米规划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 上房屋及附属物。
二、 征收部门
宿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 征收期限
自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90天内。
四、 补偿方式
本次征收采取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二种方式,由被征收 人自由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补偿。
(一)货币补偿
是指对被征收的房屋及附属物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按照 评估价值以货币的形式向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二) 房屋产权调换
1、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 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2、 附属物不予产权置换,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3、 房屋征收部门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
(1) 房源:县城区(含经开区、东北新城)范围内在售或 预售的商品住宅房和安置房。商品住宅房需开发商自愿提供,房 源为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的现存房源,不预留。
(2) 户型:商品住宅房为开发商提供的现有户型。
(3) 房价:商品住宅房的价格为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 议时,该商品住宅房前六个月的销售均价,并予以适当优惠。
4、 选房原则
被征收人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择房 屋征收部门用于产权调换的房源房,原则上不超过被征收房屋面 积,先签先选。
(三) 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五、补偿内容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权
的补偿和装饰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以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评估 结果为准。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1、 搬迁补偿
搬迁补偿以户为单位,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
被征收人搬迁补偿费 2000元;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支 付被征收人搬迁补偿费 4000元。
因房屋征收涉及的被征收人电话移机、有线电视、宽 带网、空调、热水器等迁装费用,按依法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的评估价予以补偿。
2、 临时安置补偿
临时安置周转用房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征收部门支付临时 安置补偿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人房屋建筑总面积每月 4 元/ m2,征收部门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 4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按照被征收人房屋建筑总面积
每月4元/仃,征收部门一次性支付被征收人 18个月的临时安置
补偿费。
房屋价值评估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评估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评估确定,土地使

宿松人民东路延伸及洋河西路工程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我是开始
  • 文件大小43 KB
  • 时间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