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企业安全消防协议书
甲方:北京中海东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饭店服务业治安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的要求,为确保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标准厂房示范园(以下简称标准厂房示范园)的安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北京中海东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入住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定《标准厂房示范园入住企业安全协议书》,入住单位须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以下条款执行: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参照国家及北京市安全管理机关制定的《生产车间使用制度》《写字楼会客制度》、《安全防火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入住前到甲方安保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负责乙方使用区域外的安全管理,并对乙方使用区域内进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甲方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15日期间将安排专人对乙方使用区域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有义务安排专人负责并积极给予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乙方应按规定安排值班,并将月值班表(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及时交安保部备案。
三、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北京市安全管理机关制定的《贵重物品、保险箱安全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对贵重物品和现金安全妥善保管,下班后关好门窗。四、在乙方使用区域内如发生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乙方要及时向甲方进行通报。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调查,必要时甲方应按《受理报案工作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协助处理。
五、乙方有义务协助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工作。
六、甲方监控、巡逻人员如发现乙方区域内出现异常情况,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处理所发生的情况。
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必要时需增容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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