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物资领用制度(一) 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 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 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 成本中心, 工程编号, 施工单位, 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 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 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 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二) 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 成本中心编号, 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后, 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三) 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 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 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四) 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 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后,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购买。(五) 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后, 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六) 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关于明确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及有关的规定为了适应公司机构及人员的变化,现对各部门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做相应调整( 授权人员表附后) ,原授权人的授权同时取消。并对授权人的领用物资材料权限作如下的规定和说明: (一) 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二) 赠送物品,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领取。(三) 办公用品器材的领用,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四) 车辆、电脑、录像机、复印机、仪器仪表、多功能电话机等,以及价值 1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 属预算内的应经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报物资供应部购买;属预算外的报总经理批准,由物资供应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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