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食品安全建设三年规划(最新)
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年度考核县区(开发区、新区)政府(管委会)食品安全工作细则的通知》(X食X字〔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参与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近年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大力提升,市场秩序不断好转,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但同时,我区食品安全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一是食品安全现状有待改善,食品产业低、小、散的状况未发生根本改变;二是监管执法力量有待提高,管理制度、执法规范等方面亟待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产业基础相对薄弱,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量大面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较低,市场秩序尚不规范、信用体系尚不健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精神,紧扣“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从人民健康着想,从基本食品着手,从保障体系着力,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持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打造“食安X”品牌,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服务发展原则。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食品安全治理建设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满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基本需求,全面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促进全区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科学监管原则。落实“四个最严”,推进法治化建设,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程的监管制度,完善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实现食品各环节的全程动态监管、有效规范监管。
、标本兼治原则。改革完善食品监管机制,结合信息化建设,创新监管措施,推进信用体系建设,逐步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
、统筹兼顾原则。改善基层执法条件,提升基层队伍素质,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全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的统筹协调发展。
、社会共治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四有两责”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构建政府监管、法治保障、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食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广大群众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具体目标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和监管责任,加强全程风险控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到X年,全区大中型餐饮企业、学校、养老机构食堂等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餐饮企业“明厨亮灶”率达70%以上,学校食堂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率达90%以上,力争实现重大活动餐饮安全“零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率达100%,公众食品安全满意率达80%以上。
。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主要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每年2份/千人,%以上,食品相关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达96%以上,食品监督抽检问题处置率达100%,食品监管信息公开率达100%。
。加强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行政执法队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落实率达100%,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按编到位率达95%以上,食品监管人员中专业人员占比70%以上,基层监管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配备率达100%,夯实食品监管基础,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监管执法体系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切实落实“四有两责”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对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健全对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评议考核制度。
。按照“地方党政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属地和行业共同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区、乡(镇)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健全食品乡(镇)、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责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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