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D1)
行为
类别
行为代码
不良行为
法律法规依据
处罚依据
D1-1
资质
D1-1-01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或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 程的
〈〈建筑法》第十
《建设工程质里
4
二条、第一十八
条
:管理条例》第二
-五条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
工程质里官理条例》第八十条
D1-1-02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
〈〈建筑法》第十三条,〈〈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里官理条例》弟八
十条
D1-1-03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
《建设工程质里
管埋:
条例》 弟八
枉灰里吕埋茅T例〃弟一 1 1L守
十
杀
D1-1-04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二一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三十六条
D1-1-05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十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D1-1-06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 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十四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二十八条
D1-2
承揽
D1-2-01
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
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
〈〈建筑法》第十七条
〈〈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业务
D1-2-02
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 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D1-2-0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D1-2-04
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D1-2-05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建设 工程质里官理条例》第八十一条
D1-3
工程
质量
D1-3-01
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和设备的,或者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示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的其他行为的
〈〈建筑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 九条,
〈〈建设工程质里官理条例》第一 十八条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 工程质里官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D1-3-02
未按照节能设计进行施工的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
十条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
十七条
D1-3-03
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
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
的
〈〈建筑法》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质里官理条例》第二
1条
〈〈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D1-3-04
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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