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人民法院速录员考核办法
为了科学管理速录员,提高案件质量,根据速录工作特点,结合法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速录员是依照聘用合同从事庭审文字速录、文印及法院审判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劳动者。
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在速录岗位上从事速录工作的聘用人员。
第三条 速录员的考核成绩积分满分为200分,其标准是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法院形象、熟悉业务、办事效率高、工作质量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速录员考核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遵章守纪占30分;二、工作表现及实绩占130 分;三、民主测评占40分。
一、遵章守纪30分
1、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一次扣1分。
2、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计3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一次扣1分。
3、遵守保密制度计6分,泄露法院工作秘密或者讹传有损法院整体形象的谣言违反一次扣3分。泄露法院重大工作秘密的,违反一次扣6分。
4、遵守上下班制度计4分,旷工一天扣2分,迟到、。
5、不接受当事人吃请、不收受当事人的礼物、礼金计6分,违反一次扣3分。收受当事人礼物、礼金数额较大的,违反一次扣6分。
6、搞好内部团结协作计3分,发生影响内部团结和工作开展的一次扣1分。
7、用语文明、着装规范、举止大方计5分,违反一次扣1分。
二、工作表现及实绩130分
1、完成法庭布置、设备调试、当事人身份核对等开庭前准备工作计5分,违反一次扣1分。
2、坚守岗位计8分,擅自离岗、串岗的发现一次扣1分,从事非本职工作的发现一次扣2分。
3、完成所在部门领导及办案法官交办的案件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其他笔录和其他工作任务,计32分,未完成一次扣2分。
4、笔录排版整齐规范,记录内容准确无误,计10分,每季度抽5份庭审笔录,发现一处差错,。
5、卷宗装订材料齐全、外观整洁、装订符合规范要求计10分,每季度抽查5份卷宗,材料装订顺序混乱的每处扣1分,。
6、按规定及时完成案卷装订工作并及时退还审判人员计5分,。
7、每季度速录员进行速录比赛计60分,每次以15分为限,根据速录成绩进行考核评分。
三、民主测评40分
1、全体干警民主测评10分。2、所在庭室全体人员民主测评10分。3、庭室负责人测评10分。4、院党组测评10分。
第五条、综合加分。速录员的综合加分所加分数计入总分,上不封顶。速录员有下列情形予以加分:
1、被上级法院或其他上级机关通报表扬一次加计5分。
2、被本院通报表扬一次加计1分。
3、全年无病事假出满勤人员加计5分。
4、积极参加调研,撰写的论文依获奖的级别分别加分,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本院加1分。
5、速录员全年记录案件数超过全年记录任务的,。
6、院党组认为需要加分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综合减分。速录员有下列情形的,予以减分:
1、被上级法院或上级机关通报批评一次减5 分。
2、被本院通报批评一次减1分。
3、全年病事假超过30天的,每超过一天减1分。
4、速录员在工作过程中态度粗暴不尊重当事人,因自身准备原因致使法官不能按时开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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