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商教育的人文价值作者简介王卫东,广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广东教育学会教育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随着全面素质教育的推进, 财商教育正逐步成为我国教育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从已有成果来看, 人们关注的重点在于现代社会中个体的理财能力及其培养问题。然而, 财商教育的内涵远非如此。财商应该是个体在从事与财富相关的活动中所体现出来的综合素质或品质的一种表征,这种综合素质或品质由“财知”“财情”“财意”“财能”所构成,其中“财能”为核心要素。笔者对此解释比较认同, 认为财商教育是由学校、家庭和社会根据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个体身心发展规律, 对受教育者施加特定影响, 培养受教育者在从事或将要从事与财富相关的活动时所必需的知识、情感、意志和行为能力的社会活动。财商教育除了其具有传授理财知识、培养理财能力等重大功能之外, 还具有非常丰富而重要的人文价值。一、引导人确立在财富面前的主体地位人与财富的关系是人类发展史中的一个经典问题。许多人对此在理论上说得头头是道, 但实际生活中却不能很好地加以处理。财商教育的人文价值, 首先体现为财商教育能够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自己与财富的关系,帮助人们确立自己在财富面前的主体地位。马克思认为, 财富的本质就在于财富的主体存在。他指出:“事实上, 如果抛掉狭隘的资产阶级形式, 那么, 财富不就是在普遍交换中产生的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吗?财富不就是人对自然力―既是通常所谓的‘自然’力, 又是人本身的自然力―的统治的充分发展吗?财富不就是人的创造天赋的绝对发挥吗? ”[1] 这一论断表明了马克思对于财富和人的关系的基本观点, 即财富的本质不是物, 而是人劳动的产物, 它反映的是人的自然力(即劳动力)的发展状况,是人的创造天赋的发挥。财富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是人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生产出来的, 离开了人的发展需要, 则无财富生产的必要。在财富面前, 人永远是财富的主体和主人。可见, 马克思主义的财富本质观不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物本财富观, 而是强调人、重视人的劳动和人的创造能力的人本财富观。为什么有些人未能正确地处理人与财富的关系呢?马克思从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角度给出了解释。在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一阶段―对“人的依赖”阶段, 物质财富的生产与享受构成人的全面发展的第一个前提, 财富主要表现为其使用价值。之后, 人类社会的发展摆脱对“人的依赖”阶段而进入到对“物的依赖”阶段。从理论上讲, 由对“人的依赖”上升为对“物的依赖”, 可以更加凸显人在财富面前的主体地位以及人与人之间在人格上的平等地位。然而在这一阶段, 财富的表现形式由原来的使用价值转变为交换价值, 货币成为财富的“一般形式”( 马克思语) 转化为资本, 取得了购买他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权力。交换的基本原则是等价, 资本则能够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为了获得更多的能够交换的资本和剩余价值,人们产生了对金钱的贪欲和膜拜,导致了唯利是图、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于是,财富被异化, 人的劳动被异化, 人与财富的关系也被异化。原本为人所用的财富, 反而成为人追求的目的,这种情况在当下的中国也是存在的。马克思的财富本质观及其对人类发展进程中人和财富的异化状况的分析, 凸显了财商教育重要的人文价值, 即是通过财商教育, 向受教育者讲清人与财富的科学关系, 使他们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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