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作业——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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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情:M县刘某、陈某合作从本县将同村女青年傅某拐骗至外省N县,在N县伺机寻求买主,经人贩子介绍卖给D县钱某为妻,后傅某到D县公安机关控告。D县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陈某抓获。
问题:
N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何?
M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何?
D县公安机关对本案是否有管辖权?为何?
D县公安机关抓获陈某、刘某后应该怎么办?
(二)
案情:某县公安局对一起共同抢劫案件立案侦查,以公安局长韩某为首组成侦查小组,查获犯罪嫌疑人赵某、钱某、孙某涉嫌结伙拦路抢劫。在侦查过程中,孙某聘用律师李某提出本案侦查员张权和被害人是同住一个小区邻居,关系亲密,申请其回避。刑警大队长立即停止了张权侦查工作,张权为避免她人闲话也立即退出了侦查活动,后刑警大队长经审查认为李某提出回避申请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驳回了回避申请。接着钱某经过其它路径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局长韩某回避,理由是韩某和犯罪嫌疑人赵某父亲是老战友,关系亲密。上级公安机关随即作出了韩某回避决定。
问题:本案侦查过程中回避程序存在哪些违法之处?请简明说明理由。
(三)
案情:8月1日,吴某(女,21岁,某企业职员)向X县公安局报案称其于7月31日晚被同事高某(男,45岁)强奸。X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当日对高某刑事拘留。经过三天侦查查明,高和吴自以来就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吴要高和妻子离婚并和其结婚,被高拒绝,吴便报案称其强奸。侦查人员提取到吴某写给高某10余封情书,吴、高几名同事也证实二人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X县公安局于8月10日对高某取保候审,责令高某父亲为确保人,同时要求高某交纳元确保金。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了取保候审要求。X县公安局8月15日解除了对高某取保候审,但未退还确保金元。
问题:在本案中,X县公安局对高某采取强制方法有哪些违法之处?请简明说明理由。
(四)
案情:犯罪嫌疑人赵某,男,25岁,工人。赵某因偷窃潜逃,1月4日,侦查人员李某在实施其它公务时,偶然撞见赵某并将其拘留。为了使本案证据愈加充足,侦查人员李某、杜某于1月5日前往赵某所在单位,将本案证人召集在一间办公室里进行了问询。1月6日,侦查人员李某一人开始讯问赵某,讯问笔录以下:
李:你老实交代你罪行,我们党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准你诡辩、抵赖。
赵:我要请律师。
李:现在你不能请律师,侦查阶段律师不能介入。
赵:我抗议,你拘留我到现在已经两天了,还没有向我出示拘留证。
李:对你这种在逃犯能够不出示。现在你老实交代罪行。
赵:我没罪。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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