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中国养老模式的现状与展望摘要: 养老产业,也称“银色产业”,是以产品消费对象的指向性类群作为界定的依据和标准, 从第一、二、三产业派生出来的新兴的综合性的特殊行业, 是专门为老年人生产和提供产品和服务, 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各方面需求的各行业的集成或集合。在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下, 在人口赡养比不断提高的状况下, 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而养老保险制度所受到的挑战也越来越严峻, 因此,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已经成为全世界学者争论的焦点,同时也是各国政府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全球化趋势下,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人口大国, 面临的老年保障问题更为严重。一方面,我国特殊的人口政策加快了人口老龄化的步伐;另一方面, 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迫切需要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来代替步履维艰的旧的养老保险制度。一. 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1) 家庭养老阶段家庭养老,即由家庭承担赡养老人的功能。在传统社会里,无论是以“父子关系”为核心的东方家庭,还是以“夫妻关系”为核心的西方家庭,都在承担着“抚育儿童和赡养老人”及抵御家庭成员社会风险的功能。社会学意义上的扩大家庭( 三代或者三代以上) 承担着保障、再分配甚至储蓄的全部功能。(2 )国家养老阶段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养老保险是从德国开始的。 1889 年,德国首相俾斯麦建立了第一个养老保险制度,其对象仅仅是生活困难的伤残老工人,缴费与给付水平极低。虽然这一制度最初覆盖的范围很窄,但它已包括了国家养老保险模式的基本要素。劳动者在职时缴费,并得到承诺在年老时可以得到退休金。国家在其中通过立法形式承担了兑现的责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贝弗里奇计划》的实施以及英国“福利国家”的建立, 以公共年金计划为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工业化国家纷纷建立和日臻完善。继德国之后, 欧洲一些国家也纷纷建立了类似的养老保险制度,其中有些国家将养老金扩展到全体公民,同其是否就业及工资收入无关。与欧洲国家不同的是,美国一开始建立的是职业或行业年金制度。 20 世纪 30 年代的大萧条之后,罗斯福总统开始实施“新政”,颁布《社会保障法案》是其重要措施之一。美国“新政”所建立的养老保险,是一种部分积累的筹资模式,在待遇标准上实行累退式的与工资收入相关联的制度,以照顾低工资劳动者。此后,养老保险制度成为工业化国家普遍覆盖全体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措施。(3) 社会养老保险阶段 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发达国家的国家养老保险模式先后遇到问题。特别是现收现付模式,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面临着入不敷出的窘境。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应负什么责任、负多大责任的问题, 已出现争论。有些国家的财政承受沉重的负担, 就业者的劳动积极性却因“优厚”的福利而下降。为了消除国家养老保险模式的弊病,各国纷纷进行改革,其中不仅有发达国家,还有像中国这样的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家。中国的养老保险事业,从 1951 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 便和新中国相伴相随。但长期实行的是“企业养老保险”,新老企业负担畸轻畸重、苦乐不均。进入 80 年代中期, 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进入建国以来最活跃、改革力度最大的时期。其几次改革举措在养老保险史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到 1998 年底, 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包括了国有企业、城镇集
中国养老保险文献综述.doc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